中共suncitygroup太阳集团总支部委员会
材料总支〔2011〕50号
关于评选2010-2011学年校级、院级各类研究生奖助学金的通知
我院研究生:
根据《华侨大学优秀研究生奖学金评选办法》(2011年8月印发)、《华侨大学洪长存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华侨大学立林研究生奖学金管理办法(试行)》、《suncitygroup太阳集团正兴宏业奖学金评选办法》、《suncitygroup太阳集团各级各类研究生奖助学金评选办法》以及《关于做好2010-2011学年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校学[2011]34号)、《关于评选2010-2011学年洪长存研究生奖助学金的通知》(校学[2011]42号)、《关于评选2010-2011学年立林研究生奖学金的通知》(校学[2011]45号)等有关文件精神,拟于10月份开展2010-2011学年校级、院级各类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条件
(一)华侨大学立林研究生奖学金:根据《华侨大学立林研究生奖学金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华侨大学洪长存社会工作奖、洪长存困难助学金:根据《华侨大学洪长存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我院各有1个推荐名额。
(三)华侨大学研究生奖学金:根据《华侨大学优秀研究生奖学金评选办法》(2011年8月印发)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我院正兴宏业研究生奖学金:根据《suncitygroup太阳集团正兴宏业奖学金评选办法》的规定执行。
(五)我院院级研究生奖学金:根据《华侨大学优秀研究生奖学金评选办法》(2011年8月印发)和《suncitygroup太阳集团各级各类研究生奖助学金评选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二、几点要求和注意事项
1、请研究生认真查看相关评选办法,符合条件的同学统一填写《华侨大学我院校级、院级各类研究生奖助学金申请表》、《我院2010-2011学年研究生奖助学金申请人汇总信息表》,并附上成绩单、论文情况及其他相关证明,同时附上用A4纸填写的申请理由一份。申请表和汇总表电子版发至邮箱:1264261123@qq.com.纸质版材料送至团委办公室。材料上交截止时间:2011年10月24日下午3点前。逾期视为放弃。
2、以上奖助学金,分别按照助学金、干部类奖学金、学业类奖学金的申请情况,根据《suncitygroup太阳集团各级各类研究生奖助学金评选办法》关于奖助学金评比的计算方法进行计算并综合排序,择优确定各类奖学金人选。
3、各类助学金之间不可兼得;学业类奖学金之间不可兼得;干部类奖学金之间亦不可兼得。
4、请研究生务必查阅相关评审文件,提供真实有效的申请材料,在申请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学生,一经发现,即取消获奖资格,并按学生管理规定进行相应处理。
5、所有论文发表、担任学生干部、学习成绩、参加各类活动获奖等综合表现情况均以2010-2011学年为准,其他时间不予认定。
6、研三学生如果2010-2011学年有成绩单必须提供,当学年已没有成绩的,不考虑成绩要求;研二学生必须提供2010-2011学年成绩单,并以成绩优良率作为评奖的基本条件。
7、其他未尽事宜请查阅各类评审文件。
附件:
1、《华侨大学我院校级、院级各类研究生奖助学金申请表》
附件1 华侨大学我院校级、院级研究生奖助学金申请表.doc
2、《我院2010-2011学年研究生奖助学金申请人汇总信息表》附件2 我院2010-2011学年研究生奖助学金申请人汇总信息表.xls
3、《华侨大学立林研究生奖学金管理办法(试行)》
附件3 华侨大学立林研究生奖学金管理办法.doc
4、《华侨大学洪长存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
附件4 华侨大学洪长存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doc
5、《华侨大学优秀研究生奖学金评选办法》
附件5 华侨大学研究生奖学金实施办法.doc
6、《suncitygroup太阳集团正兴宏业奖学金评选办法》
附件6 华侨大学我院正兴宏业奖学金评选办法.doc
7、《suncitygroup太阳集团各级各类研究生奖助学金评选办法》 附件7 suncitygroup太阳集团各级各类研究生奖助学金评选办法(2011年3月修订).doc
我院党总支
二〇一一年十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