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11-2012学年校级、院级各类
研究生奖学金和荣誉称号的通知
我院研究生:
根据《华侨大学研究生奖学金实施办法》(2010年8月印发)、《华侨大学立林研究生奖学金管理办法(试行)》、《suncitygroup太阳集团正兴宏业奖学金评选办法》、《华侨大学研究生荣誉称号授予办法》、《suncitygroup太阳集团各级各类研究生奖助学金评选办法》以及《关于做好2011-2012学年奖学金和荣誉称号评审工作的通知》(校学【2012】47号)等有关文件精神,拟于10月份开展2011-2012学年校级、院级各类研究生奖学金和荣誉称号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条件
(一)华侨大学立林研究生奖学金:根据《华侨大学立林研究生奖学金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华侨大学研究生荣誉称号:根据《华侨大学研究生荣誉称号授予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华侨大学研究生奖学金:根据《华侨大学研究生奖学金实施办法》(2010年8月印发)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我院正兴宏业研究生奖学金:根据《suncitygroup太阳集团正兴宏业奖学金评选办法》的规定执行。
(五)我院院级研究生奖学金:根据《华侨大学优秀研究生奖学金评选办法》(2011年8月印发)和《suncitygroup太阳集团各级各类研究生奖助学金评选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二、几点要求和注意事项
1、各类奖学金和荣誉称号评选办法请参看2012年版《学生手册》。符合条件的同学统一填写《华侨大学我院校级、院级各类研究生奖助学金申请表》、《我院2011-2012学年研究生奖助学金申请人汇总信息表》,并附上成绩单、荣誉证书、论文情况及其他相关证明,同时附上用A4纸填写的申请理由一份。申请表和汇总表电子版请以年级名字命名,发至邮箱:164692753@qq.com纸质版材料送至学院教务室周老师。材料上交截止时间:2012年10月11日下午3点前。逾期视为放弃。
2、以上奖学金和荣誉称号,将根据《suncitygroup太阳集团各级各类研究生奖助学金评选办法》关于奖助学金评比的计算方法进行计算并综合排序,择优确定各类奖学金人选。
3、各类学业类奖学金之间不可兼得;干部类奖学金之间亦不可兼得。
4、请研究生务必查阅相关评审文件,提供真实有效的申请材料,在申请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学生,一经发现,即取消获奖资格,并按学生管理规定进行相应处理。
5、所有论文发表、担任学生干部、学习成绩、参加各类活动获奖等综合表现情况均以2011-2012学年为准,其他时间不予认定。
6、研三学生如果2011-2012学年有成绩单必须提供,当学年已没有成绩的,不考虑成绩要求;研二学生必须提供2011-2012学年成绩单,并以成绩优良率作为评奖的基本条件。
7、其他未尽事宜请查阅各类评审文件。
附件:附件1 华侨大学我院校级、院级研究生奖助学金申请表.doc
附件2 我院2011-2012学年研究生奖助学金申请人汇总信息表.xls
附件3 华侨大学我院正兴宏业奖学金评选办法.doc
附件4 suncitygroup太阳集团各级各类研究生奖助学金评选办法(2011年3月修订).doc
附件5 《华侨大学立林研究生奖学金管理办法》.doc
我院
二〇一二年十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