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华侨大学《关于做好2023年推免生接收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现就我院2023年接收推免生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欢迎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全国各高校优秀应届本科生报考我院。
一、招生专业及招生对象
硕士生(具有推荐免试授权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并获得所在学校的推荐免试资格)
学术学位:材料科学与工程(080500)、化学(070300)
专业学位:材料与化工(085600)
直博生(本校推免生)
材料科学与工程(080500)
二、申请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教育部规定的其它条件。
三、工作流程
“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作为推免工作统一的信息备案公开平台和网上报考录取系统。推免生资格审核确认、报考、录取以及备案公开等相关工作均通过“推免服务系统”进行。具有推免资格的考生名单以“推免服务系统”备案信息为准,未经 “推免服务系统”备案的考生不得接收为推免生。
1、考生填报志愿
9月26日起,获得推荐资格的考生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 网址: http://yz.chsi.com.cn/tm)中实名注册并关联学籍,选择报名志愿前须填写基本信息、上传照片及网上缴费。
9月28日起,推免生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填报志愿。
2、资格审核及志愿管理
学院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核工作。确定复试名单后,向考生发送复试通知。
3、复试
考生查看复试通知,并对复试通知进行接受或拒绝操作,一旦操作,不可更改。
复试以综合面试为主,采用网络远程复试方式,面试总分100分,综合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予以录取。
复试时间及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4、拟录取
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根据申请者的复试成绩,结合申请材料和素质考核的结果,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学院在推免服务系统向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请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操作回复,一旦操作不可更改(未在要求的回应时限内接收待录取的考生,视为放弃待录取)。申请者接受我校发出的待录取通知后,录取状态方能最终达成。
四、注意事项
1、推免生必须确保提供的信息和材料真实、准确。若发现申请人有弄虚作假行为,我校将取消其报名、复试、录取资格或学籍;
2、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3、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应遵纪守法,认真完成学业。录取当年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证书,或受到处分的,取消录取资格;
4、本实施细则其它未尽事宜依照《华侨大学2023年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招生简章》、《华侨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教育部研究生招生有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suncitygroup太阳集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0592-6162220
邮箱:xm@hqu.edu.cn
六、本实施细则由suncitygroup太阳集团负责解释。
suncitygroup太阳集团
2022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