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侨大学研究生院文件
研究〔2020〕2号
关于做好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
研究生教学相关工作的通知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有效防控新型冠状病毒疫情,保障师生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学校《关于推迟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开学时间的通知》(华大综〔2020〕6号)精神,现将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以下简称“第二学期”)延期开学教学相关工作通知如下,请各培养单位积极配合,大力支持学校工作,共同做好疫情防控和第二学期相关工作。
一、研究生教学及科研活动
1.第二学期研究生教学总体安排
第二学期开学时间需根据教育部和福建省的决定而确定,具体开学时间学校将另行通知,除留校学生外,其他学生务必不要提前返校。学校将根据具体开学时间对第二学期教学工作进行调整。教学安排将总体顺延,并将结合实际情况作适当调整。
2.学生补、缓考安排
取消原补、缓考安排。学生的补、缓考工作待全体师生正常开课后再作安排,具体情况请关注研究生院通知。
3.学生学籍管理及课程变更等教务工作安排
第二学期正式开学后,各培养单位按正常程序办理学生注册、休学、复学、重修、免修、培养计划变更等事项,时间节点相应顺延。
4.制定课程网络教学预案
各培养单位应敦促本学期有课的教师备课时了解并作出网络授课计划,提前做好网络教学预案。授课教师应充分利用学堂在线等线上课程资源,没有合适网络课程资源的,提供相应电子版本学习材料,制定课程学习方案和指导计划,督促学生按计划完成相应学习任务。授课教师可以通过微信群、邮件等网络工具及“中国知网课程作业管理系统”,开展学习进度跟踪、答疑、布置习题等多种形式的教学活动。正常开学后进行相应的教学计划调整,做到100%完成既定教学计划内容。
5.研究生科研活动
在延期开学期间,各培养单位和研究生导师应根据专业学业和科研工作特点,通过电话、QQ、微信等网络通信方式对研究生进行指导,根据学校时间安排布置和引导学生进行文献阅读、整理实验数据、复盘实验过程、论文审阅等学习环节,督促研究生把时间和精力放到自主学习、研究上,有计划有步骤有成效的完成科研任务。
6.研究生实习实践活动
暂停研究生所有实习、实践活动,研究生院会根据疫情发展情况,及时调整培养方案中对于实习实践的要求。
二、第二学期拟毕业研究生学位论文相关工作
1.学位论文指导
2020年夏季拟毕业的研究生利用好假期继续推进学位论文研究和写作,导师须对研究生进行线上指导,督促研究生按时完成学位论文,各培养单位为研究生论文写作、科研活动提供有力支持。
2.学位论文申请各环节
2020年夏季拟毕业研究生的学位申请各环节时间节点将根据具体开学时间相应顺延。对于学位论文预答辩工作,各学院可以探索远程视频等网络方式来完成,提前做好准备。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三、工作要求
1.当前疫情防控依然是首要政治任务,全体师生应将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任课教师和研究生导师应加强对学生的关心关爱,主动开展思想教育工作。研究生导师需主动及时掌握自己所指导学生的出行和身体健康情况,积极引导学生加强体育锻炼,减少社会活动,严格遵守各项疫情防控规定,积极配合学校做好日常报告工作。
2.任课教师和研究生导师在制定网络教学计划和布置研究生科研任务时,要充分考虑到研究生个人特殊情况,尤其是在疫区的同学,要多加沟通,给予更多关怀,及时调整针对个人的教学和科研方案。
3.各培养单位务必及时关注和核实因疫情防控需要被隔离无法按时返校的任课教师及其课程安排,做好调课应急预案,并将相关情况报送研究生院培养管理办公室。
4.在正式开学前,教学活动一律停止,不接受校外人员来我校学习交流,各培养单位如有安排假期给非全日制研究生上课的立即停课。在校研究生参加科研活动,必须做好充分的防护措施。
5.学生如确需提前返校,须办理审批程序后方可返校。未经审批提前返校的将按照学校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审批程序:导师审批→辅导员核实(向家长核实具体情况)→学院院长书记审批→研究生院审批→校领导审批。经学校批准后提前返校的学生,须在学校指定隔离区进行医学观察14天。医学观察期间,导师应每日关心学生,并将学生状况及时上报学院。由于学校隔离资源十分有限,自行返校学生将与疫区返校学生在同一楼栋进行隔离。
请各培养单位将本通知精神传达至全体师生,保证每位教师和学生收悉和落实,并请根据本通知精神及时制定本单位的研究生网络教学工作方案。
联系方式:
泉州校区:李璐岚 副院长,联系电话:13004867220
培养办 黄奕红,联系电话:13850793786
厦门校区:杜吉祥 副院长,联系电话:15359319420
培养办 杨 越,联系电话:13616001463
电子邮箱:pyb@hqu.edu.cn。
研 究 生 院
2020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