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侨大学研究生处文件
研究〔2009〕15号
关于《华侨大学2010届春季博士、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送审、答辩》的通知
相关学院:
根据福建省学位办《关于开展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抽查工作的通知》闽学位[2004]05号文件精神,为实施“福建省研究生培养创新工程”,建立和完善我校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的评估机制,并进一步规范学位论文送审评阅程序。我校今年研究生学位论文抽查工作安排如下:
一、抽查比例及要求
硕士毕业研究生学位论文抽查比例约为40%、博士毕业研究生学位论文抽查比例为100%、申请硕士专业学位论文抽查比例为100%、在职人员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论文抽查比例为100%。
二、报送学位论文时间
1.抽查送审评阅的博士、硕士以及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学位论文于
2009
年
11
月
5
日
之前,由各院研究生秘书上报研究生处(博士研究生送审学位论文一式五份;硕士研究生送审学位论文一式二份;专业学位、同等学力、高校教师送审学位论文一式三份),将由研究生处负责组织学位论文送审工作。未被抽取的学位论文,将由学院负责组织研究生学位论文的送审工作。如果被抽查的学位论文不按时报送研究生处,将自动延期进行答辩,后果由研究生本人负责。
2.送审的博士、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应为初稿(初稿论文格式应与正式学位论文格式相同),经校外同行专家评阅后,由导师督促研究生按照专家评阅意见进行修改。修改后方能进行学位论文答辩。
三、答辩时间
学位论文答辩日期定于12月1日—12月31日。
四、答辩材料上报时间
学位论文答辩材料上报日期截至2010年1月5日。
研究生处
2009
年
10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