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侨大学研究生处文件
研究〔2010〕5号
关于《华侨大学2010届夏季博士、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送审、答辩》的通知
相关学院、所:
根据学校研究生毕业、学位申请、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授予的有关规定,为做好2010届夏季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授予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位论文盲审抽查比例
博士毕业研究生学位论文抽查比例为100%、新遴选的导师培养第一届硕士毕业生学位论文抽查比例为100%、申请硕士专业学位论文抽查比例为100%、在职人员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论文抽查比例为100%、其他硕士毕业研究生学位论文抽查比例为30%。抽查名单见附件一。
二、学位论文送审
1.抽查盲审评阅的博士、硕士以及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学位论文请各院研究生秘书于2010年4月10日之前上报研究生处。博士研究生送审学位论文一式五份;硕士研究生送审学位论文一式二份;同等学力、高校教师、专业学位送审学位论文一式三份(工程硕士一式两份,一份交研究生处,一份由学院送审),由研究生处负责送审工作。
2.未被抽取的研究生学位论文,由学院负责组织送审工作。如果被抽查的学位论文不按时报送研究生处,将自动延期进行答辩。
3.送审的博士、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应为初稿(初稿论文格式应与正式学位论文格式相同),经校外同行专家评阅后,由导师督促研究生按照专家评阅意见进行修改。修改后方能进行学位论文答辩。
三、学位论文答辩
1.学位论文答辩日期:5月5日—6月8日。
2.答辩材料上报截止时间:2010年6月10日。
研究生处
2010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