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学院:
为保证期末考试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本学期研究生期末考试安排及有关工作的要求通知如下,请各相关学院认真执行。
一、考试时间安排
本学期教学时间至2009年6月21日结束,2009年6月22日到2009年7月3日为期末考试时间。
1、研究生选修课程:2009年6月15日至2009年6月21日(第十八周),各科考试在本门课程上课时间内安排。
2、研究生的专业学位课、必修课课程:2009年6月22日至2009年7月3日。各科考试由学院统一安排。监考工作由教师所在学院负责安排。
3、研究生公共学位课:
2008级硕士研究生的《英语阅读》:2009年6月22日;
2008级博士研究生的《英语》: 2009年6月22日;
2008级硕士研究生的《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
2009年6月24日。
考务工作由研究生处统一安排,具体考试日程见附件。
二、成绩报送规定
1、采用笔试方式考核的课程:任课教师应于2009年7月10日前将成绩报送学生所在学院;
2、采取课程论文考核的课程(论文封皮格式请在研究生处培养科下载专区下载):要求学生提交论文时间最迟不超过2009年9月3日。学生迟交或未交课程论文,任课教师可不给成绩,作“缺考”论处。任课教师应于2009年9月10日前将成绩报送学生所在学院;
3、公共学位课:2009年6月30日之前请公共课(英语、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任课教师将本学期学生考试成绩录入到网上学生管理系统(登陆华大主页→信息门户→输入工号、密码→信息服务区→研究生系统→学生成绩管理→教师成绩录入)。同时将成绩(纸质)一式两份,连同试卷(试卷叠放顺序应与成绩登记表中姓名顺序一致)报送研究生处,研究生处负责及时将《研究生课程成绩报送表》一份及试卷转送至研究生所在学院。
为满足研究生综合成绩评定的需要,所有研究生课程成绩评定一律采用百分制。
三、关于补(缓)考
1、根据《华侨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和《华侨大学研究生课程学习管理办法》文件的有关精神,在学全日制研究生学位课程考试成绩低于70分、非学位课(包括必修课、选修课)低于60分,需参加补考。
2、下列情况不准补考:无故缺考的学生;期末考试违纪或作弊的学生;重新学习课程不及格的学生。不符合补考条件的学生,各学院不得通知其参加下学期初的补考,凡不应补考而擅自补考者,其成绩不予承认。各学院务必及时公布学生不及格课程,并将课程补考的时间和地点通知学生和任课教师。
3、学生应在知道课程考试(考查)是否及格和课程补考安排时间后方可离校,否则耽误补考的责任由学生自负
4、下学期课程补考时间安排:
①公共课:2008-2009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公共学位课程考试成绩不合格或申请缓考的,由研究生处统一组织补考工作;请各学院于2009年9月6日前,将本学院专业学位课程考试成绩不合格和缓考的研究生名单送交研究生处培养科。公共学位课补(缓)考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英语阅读》:
时间:2009年9月8日下午14:30-16:30 ;
地点:泉州校区永亮楼410,厦门校区D2-503。
《英语听说》:
时间:2009年9月15日下午14:30-16:30 ;
地点:泉州校区祖杭楼206
②专业课:研究生在本学期专业课程考试成绩未达到规定要求或申请缓考的,由学生所在学院统一组织补考工作。
请各学院及时通知本学院需参加补(缓)考的研究生,带好本人的研究生证(或一卡通)和身份证,准时参加补(缓)考工作。
5、补考成绩报送:公共学位课补考成绩单(2份)及试卷于2009年9月18日前报送研究生处,其他专业课补考成绩单及试卷须于补考后两天内送交所在学院教务室,各单位汇总后于9月25日前将期末考试及补考成绩单报送研究生处培养科。学生补考需带校园一卡通或学生证。不按时参加补考者,按学校的有关规定处理。
6、重修:下学期需办理重新学习课程的学生,应于开学两周内办理重新学习课程手续,逾期不予办理。
重修办理程序:申请人在研究生处主页培养教育下载专区可下载填写《华侨大学研究生课程重修申请表》,经任课教师、学院及研究生处审批后方可重修,未经批准和备案的重新学习课程成绩不予承认。
四、关于2009-2010学年度第一学期的注册问题
本学期于2009年7月6日开始放暑假,下学期8月29日、30日为学生报到注册时间,学生到校后请使用校园卡刷卡(宿舍门禁、食堂消费)报到,学生注册管理系统将自动采集2009年8月29日-8月30日2天的刷卡数据作为学生这学期来校报到参考数据。请同学们注意:因特殊情况无法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来校报到的学生,可提前向学院提出缓注册申请。9月1日正式上课。
各单位要及时通知研究生及研究生任课教师,充分做好研究生期末考试和期初注册的准备工作,以保证正常教学秩序。
研 究 生 处
2009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