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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学、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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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到校报到、体检和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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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日期起两周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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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学院、研究生处及学校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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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定个人培养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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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根据培养方案的要求选课(理工科硕士研究生课程总学分不低于30学分,博士研究生课程总学分不少于18学分),详见《华侨大学研究生教学管理暂行办法》;
②安排好学术活动、教学实践活动的计划;
③做好学位论文及发表学术论文1篇(硕士生)或3篇(博士生)及以上的工作计划,详见《华侨大学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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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学期10-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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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导师及学院、研究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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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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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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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按照培养方案完成课程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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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三学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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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任课教师及学院、研究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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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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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论文开题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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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华侨大学关于加强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管理工作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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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学制第四学期5月
二年半学制第三学期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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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导师及学院、研究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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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研究生提前毕业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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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学年内已修完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三分之二以上课程,且每科成绩不低于80分;第三学期前5周前已正式发表2篇(理工科),至少1篇在核心刊物。详见《华侨大学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提前毕业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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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学期
10月上半月
(开题报告为9月上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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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生、导师及学院、研究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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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拔优秀硕士生提前攻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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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国家六级英语考试成绩合格或达到400分及以上,修满规定学分,平均成绩达到优良,单科均在75分及以上,且非优良的科目不超过2门。在四类及以上学术论文理工科1篇(理工科)。详见《华侨大学选拔优秀硕士研究生提前攻读博士学位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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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学期
4月上半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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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生、导师及学院、研究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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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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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活动、教学实践环节与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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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华侨大学研究生参加学术活动的暂行规定》、《华侨大学研究生参加教学实践的暂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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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至第四学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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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导师、任课教师及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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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论文送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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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学位论文的全部工作,撰写论文。送校外同行专家2人(硕士生)或5人(博士生)评阅。只有评阅人的评语都是肯定的(成绩在80分以上)方可组织答辩,否则或重新修改或重新进行学位论文开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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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学制第六学期4月初
二年半学制第五学期11月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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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生、导师、学院、研究生处及校外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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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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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论文答辩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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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研究生填写完成《学位申请审批书》(2份)的有关内容;
②导师拟定好答辩委员会(硕士:5名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主席由教授或相当职称的校外同行专家担任,另设秘书1人;博士:5-7名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含2名校外专家,4名博士生导师,主席由具博导资格的校外同行专家担任,另设秘书1人);
②答辩秘书将《学位申请审批书》(需含学位论文评阅书原件复印件)报学院、校研究生处学位办审批。审批通过后,方可举行答辩。
详见《华侨大学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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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辩前一至两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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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导师、答辩秘书及学院、研究生处有关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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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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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答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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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在答辩前一周将论文送每个答辩委员。答辩应以公开方式举行,提前三天在学院和实验楼公开栏公示。答辩委员会与答辩秘书完成《学位申请审批书》中的有关栏目内容。
[答辩日期以研究生处通知为准,一般为5月(夏季毕业)或12月(春季毕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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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批准的答辩日期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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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答辩委员会成员、答辩秘书及有关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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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辩材料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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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辩秘书将以下材料送学院审核*,后上报校研究生处学位办。
①学位申请审批书2份;
②申请学位的基础数据表1份;
③硕士学位论文评阅书原件2份(硕士)或5份(博士);
③报送已发表的学术论文,用A4复印(封面、目录、封底)装订;
④纸版硕士学位论文2本、博士学位论文4本(学院留一份存档);
⑤学位论文电子版交学院汇总(WORD格式,一人一文档),需保密者须办理相关手续,并在封面填写好保密级别;
⑥如拟参评优秀学位论文评选的,另交纸版学位论文5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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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召开的一周之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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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辩秘书、学院及研究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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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与离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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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完成所有培养环节后,准予毕业并发给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办理离校手续。
提示:办理离校手续时,图书馆会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研究生交2份学位论文。如果学位论文需要保密的,需要将学位论文暂寄学院,并由学院出具相关手续,保密期(一般为3年)后交图书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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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学制第六学期末
二年半学制第五学期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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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导师、学院、研究生处及有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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