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级研究生承志英才优秀新生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落实华侨大学研究生承志英才培育计划,资助和鼓励研究生将更多时间和精力投入到研究学习中,经研究,决定开展2018级研究生承志英才优秀新生奖学金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条件
根据《华侨大学研究生承志英才优秀新生奖励办法》(华大研〔2018〕9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评选程序
1.符合条件的研究生新生向所在培养单位提交《华侨大学研究生承志英才优秀新生奖学金申请表》、毕业证与学位证复印件及相关佐证材料,培养单位初审后将申请表及相关材料汇总报送研究生院。
2.研究生院组织材料复核,对符合条件的新生进行公示并确定最终获奖名单。
3.研究生院在发文后将获奖名单及奖励金额报送财务处,由财务处直接将奖励金额划拨到获奖者个人账户。
三、材料报送时间及要求
1.为保证本次评选顺利进行,请各培养单位做好学生的通知与材料的审核。
2.2018级行政保研人员及其他保留入学资格的研究生在实际入学当年提交申请;今年入学的2016级、2017级保留入学资格的研究生参照《华侨大学研究生承志英才优秀新生奖励办法》(华大研〔2016〕11号)执行。
3.各培养单位请于9月28日(周五)前将申请表、毕业证与学位证复印件、相关佐证材料(硕士生材料包括本科成绩证明、本科期间每学年成绩单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博士生材料包括硕士学位论文送审评阅书复印件、硕士学位论文综合成绩证明、硕士期间成绩单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以上材料可根据实际参评条件自行增减,所有成绩相关证明材料均需加盖学院、学校教务部门公章,其他文件佐证材料均需注明出处)、汇总表一式一份上报。纸质版材料报送至研究生教育管理办公室,电子版汇总表发送至:ygb@hqu.edu.cn。
请要申请的同学在9月24日下午5点前将纸质版材料交到学院301办公室研究生秘书处,电子版汇总表发到zjx@hqu.edu.cn 。逾期没有提交者,视为自动放弃。
研究生教育管理办公室联系方式:
【泉州校区】
联系电话:0595-22699093
办公地址:杨思椿科学馆403
【厦门校区】
联系电话:0592-6161262
办公地址:行政研发大楼611
附件:
1.华侨大学研究生承志英才优秀新生奖励办法(华大研
〔2018〕9号)
2.华侨大学研究生承志英才优秀新生奖学金申请表
3.本科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成绩证明
4.硕士学位论文综合成绩证明
5.华侨大学2018级研究生承志英才优秀新生奖学金
汇总表
研究生院
2018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