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suncitygroup太阳集团委员会
材料团委〔2010〕44号
关于评选2009-2010学年
洪长存研究生奖助学金的通知
我院研究生:
为鼓励研究生勤奋学习、锐意创新,成为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优秀人才,根据《华侨大学洪长存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拟于10月评选洪长存研究生奖助学金,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条件:
根据《华侨大学洪长存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几点要求:
1.名额分配:
(1)社会工作奖:我院可推荐1名。
(2)困难助学金:我院可推荐1名。
2.申请者须填写《华侨大学洪长存研究生奖助学金申请表》(双面打印)。困难助学金申请者必须是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申请时必须附上家庭经济困难证明。以上表格和证明材料各一式二份。
3.请欲申请的同学在本周四(28日)之前将申请表和相关证明材料报送至团委办公室,逾期视为放弃。
4.《华侨大学洪长存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可在学生处网站或者研究生手册查看。
附件:华侨大学洪长存研究生奖助学金申请表
附件 洪长存研究生奖助学金申请表.doc
我院团委
二〇一〇年十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