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suncitygroup太阳集团总支部委员会
材料总支〔2011〕81号
我院关于评选2011-2012学年华侨大学
华商研究生助学金的通知
我院研究生:
为激励我校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帮助学生树立自信、自强、自立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在庄永兴先生的热心捐助下,学校设立华侨大学华商研究生助学金。根据《华侨大学华商研究生助学金管理办法(暂行)》的要求,定于12月份评选2011-2012学年华商研究生助学金。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条件
根据《华侨大学华商研究生助学金管理办法(暂行)》的有关规定执行。
1.申请者必须是华侨大学正式学籍的全日制硕士、博士研究生。
2.申请学生当学年必须是经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纳入当学年阳光成长计划)。
3.诚实守信,品行良好,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本学年未受校纪处分。
4.学习刻苦,积极参加学校、学院举办的研究生社会实践、学术活动、社会公益活动等。
5.少数民族困难学生、下岗职工子女,受灾地区学生以及家庭遭受重大意外或疾病的优先考虑。
6.承担一定的学生工作以及积极参与学术研究,并在相关专业领域发表学术论文的优先考虑。
二、名额分配
华侨大学华商研究生助学金分为二个等级:一等每人每年3000元,每年资助100名;二等每人每年2000元,每年资助100名。各学院按2011-2012学年全日制在校研究生总数比例进行分配。
我院有一等名额7个,二等名额8个。
三、申请流程
1.12月12日-12月16日,申请人须登录研究生学生工作管理系统中“综合服务”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及扩展信息后,方可在“资助服务”中“我的困难补助”进行助学金的网上申请。
申请人填写并提交《华侨大学华商研究生助学金申请表》(附件)一式两份(双面打印)及《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或家庭经济困难证明至学院团委办公室,并请附上成绩单、发表论文、担任干部、参加活动等各类证明材料。材料上交截止时间2011年12月16日下午4点,逾期视为不申请。
2.12月17日-12月22日,各学院、研究院(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评审,确定推荐名单,并进行公示。12月22日前将相关申请材料提交至学生处学生科。
3.12月23日-12月27日,学生处网上审核并进行全校公示后,提交“华侨大学华商研究生助学金管理委员会”终审,确定受资助学生名单。
4.12月28日-12月30日,各学院、研究院(所)从研究生学生工作管理系统导出困难补助发放花名册,学生本人签字后报送至学生处学生科。
附件:华侨大学华商研究生助学金申请表
华商研究生助学金申请表.doc
suncitygroup太阳集团党总支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