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研究生:
为鼓励研究生勤奋学习、锐意创新,成为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优秀人才,根据《华侨大学洪长存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拟于10月评选洪长存研究生奖助学金,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条件:
根据《华侨大学洪长存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华侨大学洪长存社会工作奖、洪长存困难助学金:我院各有1个推荐名额。
二、几点要求和注意事项:
1、符合条件的同学统一填写《华侨大学我院校级、院级各类研究生奖助学金申请表》、《我院2011-2012学年研究生奖助学金申请人汇总信息表》,并附上成绩单、荣誉证书、论文情况及其他相关证明,同时附上用A4纸填写的申请理由一份。申请表和汇总表电子版请以洪长存-年级-名字命名,发至邮箱:164692753@qq.com纸质版材料送至学院教务室周老师。材料上交截止时间:2012年10月12日下午3点前。逾期视为放弃。
2、以上奖助学金将根据《suncitygroup太阳集团各级各类研究生奖助学金评选办法》关于奖助学金评比的计算方法进行计算并综合排序,择优确定人选。
3、请研究生务必查阅相关评审文件,提供真实有效的申请材料,在申请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学生,一经发现,即取消获奖资格,并按学生管理规定进行相应处理。
4、所有论文发表、担任学生干部、学习成绩、参加各类活动获奖等综合表现情况均以2011-2012学年为准,其他时间不予认定。
5、困难助学金申请者须是“阳光成长计划”成员。
6、研三学生如果2011-2012学年有成绩单必须提供,当学年已没有成绩的,不考虑成绩要求;研二学生必须提供2011-2012学年成绩单,并以成绩优良率作为评奖的基本条件。
附件1 华侨大学我院校级、院级研究生奖助学金申请表.doc
附件2 我院2011-2012学年研究生奖助学金申请人汇总信息表.xls
附件4 华侨大学洪长存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doc
附件6 suncitygroup太阳集团各级各类研究生奖助学金评选办法(2012年1月修订定稿).doc
我院
2012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