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研究生: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发展中国特色研究生教育,大力推进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国家自2012年起建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制度。根据《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12〕342号),及《关于做好2012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工作的通知》(教助中心〔2012〕92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标准与名额分配
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3万元;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万元。
今年我院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额为5人,备选1人;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额为1人,备选1人。
二、参评对象
2010、2011级在读全日制非定向、非委培、非在职的境内硕士、博士研究生。
三、申请条件
1.爱国爱校,品行端正,自觉遵守法律法规、校纪校规;
2.2011级申请者须在学术研究、科技开发上有良好表现。2010年级申请者须以华侨大学为署名单位独立或以第一作者在CN号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及以上;
3.学年课程成绩均为优良,且成绩为优的课程数占学习课程数的80%以上;
4.热心社会公益,热诚为集体、同学服务,积极参加社会工作和集体活动;
5.社区表现累积分不在本楼幢后30%,或考评成果虽居楼幢后30%,但综合考评成绩不低于98分且无违规违纪行为;
6.具备以下条件的申请者,可优先申请研究生奖学金:
(1)在社会公益活动中表现突出,具有良好社会影响力;
(2)担任班长或党支部书记及以上研究生干部满一年,工作特别突出;
(3)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获得省部级以上表彰;
(4)公开发表的高水平学术论文、取得发明专利,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
(5)参加高水平的专业竞赛活动,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
7.有以下情节之一者取消其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参评资格:
(1)在学期间有违法犯罪行为,受到刑事、行政处罚者;
(2)在学期间有违纪现象,受学校处分者;
(3)出现论文抄袭、造假等学术不端行为者。
四、评审程序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审采取学生个人自主申报、学院评审委员会初评推荐、校评审委员会审核的方式进行评审,具体流程如下:
1.学校成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各学院、研究院成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学院评审委员会由学院党政主要领导任主任委员,研究生导师、研究生辅导员、研究生教学秘书、团委书记或学工办主任等任委员,负责本单位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申请组织、初步评审等工作。
2.研究生本人填写《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一式三份)、成绩单及相关佐证材料(一式一份)和《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电子版、《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电子版,于12月19日前交到学院教务室,电子版发送至zjx@hqu.edu.cn。
3.研究生申报国家奖学金的支撑材料均应为2012年9月1日之前的成果。
附件: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2.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
3.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
suncitygroup太阳集团党委
2012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