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suncitygroup太阳集团  |  学院公告  |  正文

关于选举华侨大学第十八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和推荐第十八届学生委员会委员、监事委员会委员、学生会主席候选人的通知

2010-11-26  点击:[]

关于选举华侨大学第十八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和推荐第十八届学生委员会委员、监事委员会委员、学生会主席候选人的通知

 

各学院学生会:

经校党委和省学联批准,华侨大学第十八次学生代表大会将于2010年12月12日召开,现将有关代表选举和学生委员会委员、监事委员会委员以及主席候选人的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华侨大学第十八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条件及产生办法

(一)代表条件

1、代表应是具有华侨大学正式学籍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

2、讲政治、顾大局,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

3、学习勤奋,专业成绩良好,上一学年的平均学习绩点在班级前70%以内或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在班级前50%以内(境外生条件可适当放宽);

4、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违规违纪现象;

5、代表应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具有一定的参政议事能力。

(二)代表名额

正式代表209人,特邀代表和列席人员若干人。

(三)代表产生办法

1、由各学院民主选举产生,学生代表名单报各学院学生会汇总,并进行初步资格审查(具体分配名额见附件1);

2、各学院学生代表分别组成学院代表团(代表人数较少的可以合并组团),选举团长、副团长各1人;

3、校学生会单独组成代表团,由常委会从第十七届学生会中提名推荐,经第十七届学生委员会选举产生,不占学院代表团名额。

(四)代表必须填写“华侨大学第十八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登记表” ,并附上一学年成绩单。

二、华侨大学第十八届学生委员会委员、监事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及学生会主席候选人条件和产生办法

(一)第十八届学生委员会由25名委员组成,其中含校学生会主席1名和常委8名(泉州校区5名,厦门校区3名),监事委员会由5名委员组成(含监事长1名)。

(二)学生委员会委员、监事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条件

1、应是具有华侨大学正式学籍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

2、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基本方针,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政治立场坚定,组织纪律性强;

3、具有一定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有一定实际工作经验,具有民主意识和参政议政能力;

4、作风正派、谦虚诚实、团结同志,有批评和自我批评精神,有较好的群众基础和代表性;

5、有为同学服务的意识,有奉献精神,在校园文明建设活动中表现突出;

6、必须是2008级或2009级学生(建筑学专业2007级学生可参加报名竞选);

7、学习勤奋、专业成绩良好,上一学年的平均学习绩点在班级前40%以内或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在班级前40%以内(境外生条件可适当放宽);

8、必须有担任过班长、团支书或学生会、学生团体联合会副部长及以上职务且工作满一年的经历。

(三)主席候选人条件

1、组织纪律性强,具有较高的政治敏锐性,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

2、具有较强的组织能力、民主意识、工作能力和较好的理论水平,组织过院级以上的活动,并有较好的影响或受到表彰的;

3、作风正派、廉洁奉公、团结同志、联系同学、谦虚诚实,有批评和自我批评精神,在同学中有较好的基础和威信;

4、有为同学服务的意识,有奉献精神,在校园文明建设活动中表现突出;

5、必须是2008级或2009级学生(建筑学专业2007级学生可参加报名竞选);

6、学习勤奋、专业成绩良好、自入学以来的平均学习绩点在班级前30%以内且上一学年的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在班级前25%以内(境外生条件可适当放宽);

7、具有实际学生工作经验,必须有担任过班长、团支书或学生会、学生团体联合会部长(厦门校区执委会副部长)及以上职务且工作满一年的经历。

(四)学生委员、监事委员候选人及主席候选人的推荐办法

1、各学院学生会可按分配名额,根据民主推选产生;

2、校学生会提名推荐;

3、向校学生会自荐。

被推荐的候选人应填写“华侨大学第十八届学生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推荐表”、“华侨大学第十八届监事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推荐表”、“华侨大学第十八届学生会主席候选人推荐表”,并附上一学年学习成绩单及班级排名表。(推荐表电子表格下载地址:http://xsh.hqu.edu.cn)。

(五)正式候选人产生办法

学生委员会委员、监事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通过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后,由第十七届学生委员会常委与各学院学生会主席组成的委员候选人评审团,对推荐人选进行评审,经党委学工部同意后,确定学生委员会委员正式候选人和监事委员会委员正式候选人。

主席候选人:通过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后,由第十七届学生委员会常委和各学院学生会主席组成的主席候选人评审团,对推荐人进行评审、排序,取前五名推荐人选公示,在指定时间、指定地点公布各自的施政纲领,并在学代会主席团会议上发表施政演说,由学代会主席团扩大会议推选出前三名,报党委学工部同意后,确定为主席正式候选人。

三、委员候选人和学生代表报名时间安排与要求

各选举单位于11月29日前完成学生委员会委员、监事委员会委员、学生会主席候选人的提名推荐工作和学生代表的选举工作,并将学生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监事委员会候选人、学生会主席候选人推荐名单、材料和学生代表登记表校学生会办公室(泉州校区地点:金川活动中心一楼,电话:22692945,时间:16:00—18:00;厦门校区地点:行政大楼A616,电话6160345,时间:16:00—18:00),同时请将表格电子版发至大会邮箱:hqu18thxdh@sina.com。

为保证华侨大学第十八次学生代表大会的各项筹备工作如期顺利进行,决定由江振顺、倪梦、魏远明、温莎、徐宝云、薛宇翔、吴晶晶(厦门校区)、吴擒龙(厦门校区)、谢正德(厦门校区)9位同学组成学代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魏远明任组长,下设秘书组、会务组、外联组、宣传组、资格审查委员会,办公地点泉州校区设在校学生会办公室(金川活动中心一楼),厦门校区设在行政楼A616。

请有意者参加竞选委员、主席的同学,请在11月27日前将报名表电子版发送至clxytw@hqu.edu.cn,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附件(点击下载):

附件1:华侨大学第十八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和学生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监事委员候选人、主席候选人推荐名额分配表.doc

附件2:华侨大学第十八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登记表.doc

附件3:华侨大学第十八届学生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推荐表.doc

附件4:华侨大学第十八届监事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推荐表.doc

附件5:华侨大学第十八届学生会主席候选人推荐表.doc

| 打印 | 关闭 |
相关链接 版权所有:suncitygroup太阳集团-www.tyc5977.com|官方网站
网站后台管理       华侨大学就业网       华侨大学人事处       华侨大学邮箱登录       华侨大学研究生院       华侨大学教务处       环境友好功能材料教育部工程中心       华侨大学团委      

地 址:福建省厦门市suncitygroup太阳集团     邮编:361021 电 话:0592-6162225 Email:clxyxx@hqu.edu.cn 

闽ICP备05005476  闽ICP备11002060号-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