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suncitygroup太阳集团委员会
材料委〔2014〕 43号
关于suncitygroup太阳集团国家励志奖学金人员变动更改公示
在suncitygroup太阳集团国家励志奖学金公示有效期内,我院2011级高分子科学与工程专业党雪芳同学对自己社区表现分提出异议。经刺桐苑2号B栋住楼辅导员及华侨大学厦门校区社区中心老师确认,并由华侨大学社区教育管理服务中心(泉州校区)核对盖章,核实我院党雪芳同学2013-2014学年社区表现分为100分,满足我院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资格。经过学院奖学金评审小组慎重商讨,同意予以更改。现将我院33名国家励志奖学金名单变更结果公示如下。
老师和同学如有疑义,可采用口头或书面形式在公示期间向学院或校有关部门反映。
公示期间:2014年10月14日--10月16日
学院党委电话:6162228
院团委电话:6162229
公示电子邮箱:jina2346@126.com;clxytw@hqu.edu.cn
附件1:我院2013-2014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名单.xls
suncitygroup太阳集团党委
二〇一四年十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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