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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2009-2010学年学院优秀学业奖学金、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说明及拟评名单公示

2010-11-15  点击:[]

中共suncitygroup太阳集团总支部委员会

材料总支201052

我院2009-2010学年学院优秀学业奖学金、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说明及拟评名单公示

根据《华侨大学本专科学生奖学金实施办法》、《suncitygroup太阳集团各类院级奖学金评选规定(试行)》等有关文件规定,我院于11月份进行院级奖学金的评选工作,现将学院优秀学业奖学金、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工作说明和拟评结果公示如下:

一、 评选方法

根据学校文件及精神,此次优秀学业和优秀学生奖学金以综合素质测评和学习绩点为主要依据,综合参考学生各方面表现等因素,采取全院统一评选,并采用下列公式对学生综合测评成绩及学习绩点进行综合测算:最终成绩=(综合测评成绩分数的60%+绩点*20*40%/1-班级人数/12270)。各项奖学金将以最终的测算成绩为主要参评依据。

二、奖学金名额

1、学院优秀学业奖8名,每人1200/学年;

2、学院优秀学生一等奖11名,每人800/学年;学院优秀学生二等奖17名,每人600/学年;学院优秀学生三等奖28名,每人400/学年。

三、评选办法

1、学院优秀学业奖评选条件

1)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在班级的前25%,学习绩点在班级的前25%;

2)体育测试成绩合格;

3)社区表现累积分不低于98分;低于98分者降一等;

4)凡上学年因违纪行为受到警告及以上处分者,一律取消评审资格;受院级以上通报批评的降一等。

5)已获国奖、励志奖、校级一等二等奖学金者不再参评学院优秀学业奖。

2、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

1)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在班级前30%,学习绩点在班级的前30%;

2)体育测试成绩合格;

3)社区表现累积分不低于98分;低于98分者降一等;

4)凡上学年因违纪行为受到警告及以上处分者,一律取消评审资格;受通报批评的降一等。

5)已获国奖、励志奖、校级一等二等奖学金者不再参评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

四、获奖名单公示

根据以上奖学金评选办法和评选说明,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严格按照奖学金评选规定,并根据学院奖学金总额,经过认真审核、慎重讨论,确定各项奖学金的人选。现将我院优秀学业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拟评名单进行公示(见附件)。老师和同学如有意见或建议,可采用口头或书面形式在公示期间向学院或校有关部门反映。

公示时间: 20101115日至2009 1117

院党总支电话: 6162228

院团委电话:6162229

公示电子邮箱:jina2346@126.comclxytw@hqu.edu.cn

附件: suncitygroup太阳集团优秀学业、优秀学生奖学金拟评名单

suncitygroup太阳集团优秀学业、优秀学生奖学金拟评名单.rar

suncitygroup太阳集团党总支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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