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suncitygroup太阳集团委员会
材料团委〔2011〕15
我院关于发放2010-2011学年“双困”毕业生求职补助的通知
我院毕业班:
为进一步做好我校家庭经济困难且就业困难毕业生(以下简称“双困”毕业生)的就业援助工作,促进“双困”毕业生顺利实现就业,根据学校《关于发放2010-2011学年“双困”毕业生求职补助的通知》(校学[2011]6号),决定于近期对“双困”毕业生发放求职补助,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家庭经济困难(列入本学年阳光成长计划),并且由于生理缺陷、职业能力不足等原因,面临就业困难的具有华侨大学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应届毕业生(不含境外生)。
二、评定金额
“双困”毕业生求职补助分为1000元、500元、300元、200元四等。
三、评定及发放方法
1.申报学生请在4月10日之前登陆学工管理系统(研究生工作管理系统)申请2010-2011学年“双困”毕业生求职补助,并及时填写《华侨大学“双困”毕业生就业补助申报表》(附件1),将申报表于4月8日17:30之前交至团委办公室。
2.学院将对申报学生的情况进行审核、筛选、公示,并汇总至学生处。
3.学生处审批、公示结果,并将结果反馈给学院。
4.学院根据反馈结果从信息门户导出“双困”求职补助发放花名册,并报送至学生处学生科。
四、补充说明
1.“双困”毕业生控制在毕业生总数的10%以内。我院一等至四等的补助名额分别是2、3、5、8名。
2.华侨大学“双困”毕业生求职补助首批放款500元/人、250元/人、150元/人、100元/人。后期余款,学院将根据学生的就业情况综合考虑决定是否予以发放。
附件:华侨大学“双困”毕业生求职就业补助申报表
我院团委
二○一一年四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