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suncitygroup太阳集团委员会
材料委〔2013〕19号
我院关于评选2013届优秀本科毕业生的通知
2013届本科各毕业班:
根据《关于评选2013届优秀毕业生的通知》(校学〔2013〕19号)、《华侨大学本专科学生荣誉称号授予办法》,学校拟于5月至6月期间评选2013届优秀毕业生,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条件
根据《关于评选2013届优秀毕业生的通知》(校学〔2013〕19号)、《华侨大学本专科学生荣誉称号授予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优秀本科毕业生的评选条件:
(一)思想品德高尚,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作风正派,关心和爱护集体,团结互助友爱,模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守则》和学校各种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学校的各种活动,对形成良好的校风和学风起促进作用。
(二)刻苦努力学习,学习成绩优异,具有较强的自学能力,思维能力、创造能力和动手能力。在规定的学习期限内,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平均成绩排名在全班前15%以内,且学习总学分平均绩点排名在全班前20%以内。
(三)社区表现累积分不在本楼栋后30%,或考评结果居楼栋后30%,但综合考评成绩不低于98分,且无出现违规违纪行为。
(四)认真参加体育锻炼,努力增强体质,《大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到良好及以上。
(五)在学期间内没有受到通报批评及以上处分;
(六)同等条件下,党员(预备党员)或主要任学生干部期满一年且表现积极者优先。
二、评选要求和申请程序
1.各班级在开展评选活动时应严格掌握评选标准,认真实施评选方法,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2. 我院优秀本科境内毕业生推荐名额9名。
3.所有申请者将根据《suncitygroup太阳集团优秀本科毕业生评选细则》的规定进行综合排序,择优推荐。
4.请符合条件的本科生填写《华侨大学本专科优秀毕业生审批表》(见附件1),并根据《suncitygroup太阳集团优秀本科毕业生评选细则》(见附件3)的规定,计算出申请者(本人)的分数,并填写《我院2013届优秀本科毕业生申请人综合得分表》(见附件2),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于5月14日之前将纸质版材料交至团委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251813445@qq.com。逾期视为放弃。
5.学院审核汇总后,将根据综合分数排序等额向学校推荐。
附件:1. 华侨大学本专科优秀毕业生审批表
2. 我院2013届优秀本科毕业生申请人综合得分表
3. suncitygroup太阳集团优秀本科毕业生评选细则
附件1-3.rar
suncitygroup太阳集团党委
二〇一三年五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