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做好2012年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选调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福建省委组织部《关于做好2012年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和2010年新增选聘生选调工作的通知》(闽委组通〔2011〕93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2012年选调生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调生名额
2012年全省计划选调大学本科生、硕士研究生400名,其中:2012年应届优秀本科、硕士研究生毕业生350名,分别为党政类160名(含硕士研究生48名),法院、检察院类190名(含硕士研究生60 名)。对应届博士研究生毕业生的选调,根据省直机关和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的实际需求和编制使用情况确定。接收安排选调生所需的行政编制,由各地在省里下达的本级行政编制中解决。
我校选调生分配名额25名,其中本科生17名,研究生8名。按分配名额1:6的比例,学校将推荐150名毕业生参加选调生考试,其中本科生102名,研究生48名。
二、选调生选拔范围
我校全日制2012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全日制2012届优秀硕士、博士毕业研究生。所有的毕业生必须是参加全国普通高等院校本科、研究生统一招生考试或按规定免于考试录取的。本科生必须在2012年8月1日前毕业并取得学士学位,硕士研究生必须在2012年9月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位,博士研究生必须在2012年9月1日前毕业,并在当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位。
三、选调生选拔条件
1.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为人诚实,作风正派,遵纪守法。关心集体,团结同学,有较强的组织能力。
2.学习勤奋刻苦,专业知识扎实,学业成绩优良,获得相应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兴趣广泛,思维敏捷,善于沟通,有较强的口头表达和文字表达能力。
3.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成长观、就业观,自觉地把个人理想同国家与社会的需要紧密结合起来。对选调工作认识正确,志愿到基层、到艰苦地方锻炼成长。组织纪律观念强,服从组织安排。
4.心理、身体健康,能适应基层工作需要和生活环境。身体状况必须达到国家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的合格条件。
5.本科生应在大学学习期间担任副班长、班级团支部副书记、院校学生会副部长或党支部副书记以上学生干部职务。担任班长、班级团支部书记、院校学生会部长或党支部书记以上职务的时间不得少于1年,担任副班长、班级团支部副书记、院校学生会副部长或党支部副书记职务的时间不得少于2年(三明市、南平市、龙岩市、宁德市生源的,担任1年以上)。硕士研究生应在大学学习期间担任班委以上学生干部职务。
6.应届本科生年龄不超过26周岁(1986年11月20日以后出生,以下类推),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3周岁。
7.报考法院、检察院类的,仅限于法律专业。
8.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在参加选调生资格考试中成绩合格。博士研究生不参加统一笔试,采取面试和考核相结合的考试方法择优录用。
对具备以上条件的应届大学毕业生中的中共党员、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少数民族学生,在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选调。
四、选调生工作进度安排
1.报名 (2011年11月20日8:00—12月10日24:00)
凡符合条件且有意向的毕业生必须在福建人才联合网(网址:www.fjrclh.com)进行网上报名。选调生种类分为党政、法院、检察院3类,限报1项。工作地区分为沿海类(福州市、厦门市、漳州市、泉州市、莆田市、平潭综合实验区)和山区类(三明市、南平市、龙岩市、宁德市)。应届本科生、本省籍硕士研究生必须按照生源地(即入大学前户籍所在地)原则报名。应届外省籍硕士和所有博士研究生实行“双向选择”,不受生源地限制。选调过程中如山区应届毕业生人选不足时,在征得考生本人同意后进行适当调剂。
凡符合报考选调生条件的应届优秀毕业生人选可同时兼报大学生村官,对进入考核未被录取为选调生的,如本人愿意调剂为大学生村官,将在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选聘。具体要求详见我省2012年大学生村官选聘工作公告。
根据福建省报考公务员收费标准,报名者须交报名费80元。如属农村特困或城市低保的对象,毕业生可提出书面申请(用A4型纸书写),经学院党总支、校党委学工部审核盖章,将在参加笔试时予以退还报名费。
毕业生必须翔实准确地填写《福建省2012年选调生申请表》,并对所申报资料的完整性、准确性负责。省里进行复核时,如发现填报资料不实或有不符合条件的情况,将取消毕业生的选调资格。申请表中关于学校地址等信息的填写规范如下:
泉州校区毕业生:
学校地址:泉州市城华北路269号,邮编362021,电话号码0595-22691552,传真0595-22691522,联系人:郑志民
厦门校区毕业生:
学校地址:厦门市集美大道668号,邮编 361021,电话号码0592-6160358,传真0592-6160357,联系人:余桦
个人担任学生干部情况是指大学期间担任学生干部情况,各毕业生要按要求填写,格式如下:如2010年9月至2011年9月,任院学生会宣传部部长;2009年9月至2010年9月,任班级团支部书记。
个人获奖情况,选择获奖级别最高的两项,格式如下:2010年9月,获评福建省优秀学生干部;2011年3月,获评华侨大学优秀学生干部。
2.资格审查 (2011年12月11日—12月15日)
各学院于12月13日到就业办领取毕业生网上填写的《福建省2012年选调生申请表》,及时审查毕业生的报考资格,审查资料的完整性、准确性,筛选出符合选调条件的毕业生,对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形成初步意见,并进行排名。届时到学校就业办网站下载中心下载《华侨大学2012年选调生推荐情况汇总表》。学院于12月16日上午12:00前将经审核符合条件的毕业生报送两校区就业办。
3.人选推荐 (2011年12月17日—12月21日)
学校根据毕业生的综合素质,参考学院的推荐意见,对全校人选进行整体审核,按选拔计划数1:6的比例和山区沿海合适比例、男女生合适比例初步确定拟推荐参加考试的人选名单报省委组织部初审。
4.人选公示
拟推荐参加考试名单待省委组织部初审通过后,学校通过网络及就业公告栏等对拟推荐参加考试的人选进行为期3天的公示。通过复核并经公示无异议的拟推荐人选于2011年12月28日前上网缴交报名费。
5.学院报送材料(2011年12月28日)
对公示无异议的人选,学院需报送相关人选的如下材料:
(1)经毕业生本人签名,学院党总支盖章的《福建省2012年选调生申请表》(贴好照片);(2)推荐参加考试人选的同版一寸免冠照片3张(照片背面用蓝色圆珠笔写明毕业生所在的学院、姓名)。
以上材料由学院统一收齐后,于2011年12月28日上午12:00前报送到两校区就业办。
6.学校报送材料(2012年1月4日)
就业办于2012年1月4日前将我校的《福建省2012年选调生推荐人选花名册》、《福建省2012年选调生申请表》和准考证存根报送到省委组织部干部六处。
7.发放准考证(2012年1月6日)
就业办从网上集中下载打印准考证,加盖党委学工部印章后发放。学院于2011年1月5日到就业办领取准考证,并提醒毕业生于2011年1月15日下午到福州大学(怡山校区)参加选调生资格考试。考试内容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为主,不指定复习教材。考试时间为下午2:00-5:10,其中:2:00-3:30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考试,3:30-5:10为《申论》考试。
附件:《关于做好2012年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和2010年新增选聘生选调工作的通知》 (闽委组通〔2011〕93号)
华侨大学党委组织部 华侨大学党委学工部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