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华侨大学委员会文件
华大团〔2012〕31号
关于推荐课外学术科技竞赛成绩优异2013届毕业生为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各团委:
按照教育部部署,根据校《关于做好2013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研究〔2012〕32号文件)精神,为鼓励在“挑战杯”全国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等课外学术科技实践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者继续攻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结合我校学生科技创新活动的工作实际,学校单列指标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推荐工作即日开始,推荐办法如下:
一、推荐名额
每个学院可推荐1—2名。
可接收专业学位推免生的专业类别(领域)有:法律硕士、建筑学硕士、工程硕士(包括建筑与土木工程、电气工程、电子与通信工程、计算机技术、物流工程等工程领域)、金融硕士。符合条件的学生可跨专业报名。
二、推荐条件
1.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2.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处分记录;
3.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良好符合学校硕士专业学位推免生的成绩要求(同年级同专业排名前25%以内),在“挑战杯”赛事中表现突出者的学习成绩可适当放宽。
4.外语水平要求: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不低于425分;
5.获得“挑战杯”赛事全国三等奖(铜奖)以上或省级一等奖(银奖)前三位的主要获奖者(作者排名前3位)。(备注:“挑战杯”赛事含“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和“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符合条件有意申请同学请在15日下午下班前提交相关材料至学院团委李振宏老师)
三、推荐工作步骤
1.学院推荐工作由分管学生工作的党委领导牵头,会同学院相关领导、班主任和辅导员共同研究,提出初步人选,每个学院可推荐1—2名。
2.学院组成考评小组采用面试等适当方式对初步人选进行考核,按照公平公正、择优推荐、宁缺勿滥、保证质量的原则,经过充分酝酿比较,提出推荐名单,推荐人数为两名的应注明推荐顺序。
3.各学院团委提出的推荐名单需在本学院公示,征求师生意见。名单确定之后要组织填写申请表、承诺书和学院汇总表。学院领导要负责核查学生的学习成绩和相关情况。
4.经学院推荐后,校团委将会商研究生处确认候选人名单,并报学校审定。
四、时间安排
1.各学院团委应于10月17日上午12点前将推荐人选名单及相关材料报送两校区校团委办公室,同时将电子版资料发送至校团委邮箱:tw@hqu.edu.cn,逾期按自动放弃处理。
2.10月18日至20日为学校审核批准时间。
五、其他未尽事宜,按照研究〔2012〕32号文件《关于做好2013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执行。
附件:
附件1-华侨大学2013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doc2.附件2-华侨大学2013年优秀应届本科生申请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承诺书.doc
共青团华侨大学委员会
华侨大学研究生院
二○一二年十月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