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citygroup太阳集团文件
材料〔2015〕1号
关于印发《suncitygroup太阳集团体育工作先进班级评比细则(试行)》等三个规定的通知
各班级、团支部:
根据工作实际,制定《suncitygroup太阳集团体育工作先进班级评比细则(试行)》、《suncitygroup太阳集团新生研究生普通学业奖学金评选办法》、《suncitygroup太阳集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补充办法》等三个规定,于2014年12月23日经院长办公会讨论通过,请遵照执行。
suncitygroup太阳集团
二〇一五年一月六日
suncitygroup太阳集团体育工作先进班级评比细则
(试行)
为推动学生“走下网络,走出宿舍,走向操场”,不断增强身体素质,积极发挥班级在动员、组织同学参与体育运动中的主体作用,特制订此细则。
一、评选范围及名额
1.体育先进班级将以行政班级为单位进行评选。
2.原则上每学年度在全院范围内评选一个。
3.按照得分总分情况进行排序、评选。
4.校、院先进班级与该项荣誉不可兼得。
二、体育先进班级加分办法
1.参加院级体育比赛。属个人项目的,凡参与的,按照5分/项进行加分;取得成绩从第八名到第一名,按照每项额外追加1分、2分、3分、4分、5分、6分、7分、9分进行加分。属集体项目的,凡参与的,按照10分/项进行加分;取得成绩从第八名到第一名,按照每项额外追加2分、4分、6分、8分、10分、12分、14分、18分进行加分。
2.代表学院参加校级比赛。属个人项目,凡参与的,按照5分/项进行加分;取得成绩从第八名到第一名,按照每项学校得分进行加分。属集体项目的,凡参与的,按照15分/项进行加分;取得成绩从第八名到第一名,按照学校得分进行加分。属团体项目的(专指足球、篮球、排球项目),凡参与的,按照20分/项进行加分;取得成绩从第八名到第一名,按照学校得分进行加分。
3.代表学院参加省级及以上比赛。不限个人、团体项目,凡参与的,按照20分/项进行加分;取得成绩从第八名到第一名,按照学校团体比赛得分相应进行加分。
4.无故弃赛,不得分。
三、赛事认定
1.本细则所指比赛均为国家、省、地市、校、院等各级各类官方机构组织的比赛或学院认定的比赛项目。
2.下表中所指团体或者集体项目均以学校认定项目为准。
3.本细则的加分均按照以下原则进行:集体项目若属于跨班级、跨学院项目的,按照“班级得分=集体项目总得分*(班级参与人数/项目参加总人数)”进行班级加分。
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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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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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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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励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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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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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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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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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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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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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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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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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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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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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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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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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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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6
|
5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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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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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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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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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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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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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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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10
|
8
|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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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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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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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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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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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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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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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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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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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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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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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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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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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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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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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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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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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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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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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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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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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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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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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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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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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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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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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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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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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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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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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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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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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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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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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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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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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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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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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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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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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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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奖励措施
1.体育工作先进班级比照院先进班级进行奖励。
2.被评为体育工作先进班级的体育委员年度考核为优秀。
五、其他
1.若总分相同,则按照各班级人均得分(班级总得分/班级总人数)进行排序,分高者获评;若人均得分一样,则看班级当学年所获得体育比赛的最好成绩,成绩好者获评;若最好成绩一样,则看班级各项比赛的参与率,参与率高者获评。
2.体育工作先进班级在学院党委的领导下进行,由团委、学生会常委会指导实施,具体工作由学生会体育部负责。
3.每项比赛结束后,院学生会体育部会将各班级的积分情况进行公示。
4.本办法自2014年9月15日起实施。
suncitygroup太阳集团新生研究生普通学业奖学金评选办法
第一条 为鼓励suncitygroup太阳集团研究生勤奋学习、专心科研、努力进取,成为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优秀人才。根据《华侨大学研究生奖学金实施办法(试行)》(华大学〔2014〕15号)的相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suncitygroup太阳集团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新生和博士研究生新生(个人档案转入我校的研究生,不含本校在职人员)。
第三条 本办法所指奖学金为新生研究生普通学业奖学金。
第四条 奖学金的申请和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五条 奖励标准及评选名额
1. 一年级博士生普通学业奖学金按6000元/人进行评审,获奖面为全校一年级博士研究生的90%。
2. 一年级硕士生普通学业奖学金按5000元/人进行评审,获奖面为全校一年级硕士研究生的90%。
普通学业奖学金只发放奖金,不发放证书。
第六条 申请条件
一年级研究生须本人凭录取通知书申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与学业奖学金不可兼得。
第七条 奖学金评比方法
1. 以复试时总分为参考依据,从高到低确定获奖人选。
复试总分=初试成绩/5*初试权重+复试成绩(百分制)*复试权重.
2.在总分相同的前提下,第一志愿报考(包括推免)我校研究生被录取的同学优先考虑。
第八条 申请与评审程序
1.符合条件的学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向学院提交申请,未申请或逾期申请者,按自动弃权处理。
2.学院根据本办法规定的条件对申请学生进行审核,根据复试总分进行全院排序,并将排序结果进行公示。
3.公示结束后,学院根据当年度新生普通学业奖学金名额,按照排序顺序由高到低确定奖学金初步人选,并报学院奖学金评审小组讨论。
4.学院奖学金评审小组讨论,确定最终名单,进行全院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生处,学生处复审结果公示无异议后报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终审并确定名单。
第九条 在申请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学生,一经发现,即取消获奖资格,并按学生管理规定进行相应处理。
第十条 本办法由学院学生工作委员会负责解释。其他未尽事宜根据《华侨大学研究生奖学金实施办法(试行)》(华大学〔2014〕15号)的相关规定确定。
第十一条 本办法适用于2014级及以后学生,自2014年9月起施行。
suncitygroup太阳集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补充办法
(一)奖励标准及评选名额:
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30000元/人,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20000元/人,评选名额均由国家下拨。
(二)申请条件:
1.学年课程成绩为优良的课程数占学习课程数的80%及以上,且课程最低成绩不低于70分;
2.三年级申请者须在CN号期刊或SCI、EI、SSCI、A&HCI收录期刊上独立或以第一作者发表学术论文一篇及以上,或者以导师第一作者、申请者第二作者发表学术论文两篇及以上;一、二年级申请者需在学术研究、科技开发上有优异表现,科研潜力突出。
3. 违反学校规章制度实行一票否决制。
(三)评选标准:
1.符合学校当年文件要求,在此基础上我院对申请者的科研按如下办法认定,原则上鼓励高层次高水平论文。
2. 发表多篇文章,以第一作者身份所发文章为主, SCI文章按JCR分区优先推荐,同区文章优先考虑研究型论文,再考虑综述。
3. 在一作文章分区相同的情况下,发表文章数量多者,优先推荐。
4. 三年级学生主要考虑科研成果,相同条件下结合在校综合表现,表现突出者优先推荐。
suncitygroup太阳集团
2014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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