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侨大学我院先进(活力)团支部评选细则
为总结团支部近一年来的工作成效,展现团支部良好的精神风貌和支部特色,公平公正地评选学年先进(活力)团支部,学院团委特制订此评选细则:
一、先进团支部评选:
(一)评选原则
1、校级先进团支部、院级先进团支部在全院所有团支部中择优评选产生;
2、同年级相比较原则,但低年级超过高年级为例外;
3、国家级、省级、校级、院级先进团支部、院级活力团支部不重复评选;
4、凡班级同学因考试作弊受到处分的,在推荐校先进团支部时一票否决;
5、凡在评选过程中弄虚作假一票否决。
(二)评选方式
1、评选内容
评选将根据各团支部在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学风建设及其它方面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评定。具体按班级平均绩点、班级党员和积极分子比例、科技创新、社会实践以及志愿服务参与情况、团的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展示汇报、学院评议等综合评定。
2、计算公式
班级平均绩点(A)占30%,党员、积极分子比例(B)占5%,科创、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参与率(C)占15%,科创完成分(D)占5%,团的重点工作完成情况(E)占10%,展示汇报(F)占30%,学院评议(G)占5%,附加分(H),附减分(I)。
以上数据均以100分为计算参数,整理得出总分计算式为:
A/5*100*30%+B*100*5%+C*100*15%+D*100*5%+E*100*10%+F*100*30%+G*100*5%+H+I
化简后为总分=6A+5B+15C+5D+10E+30F+5G+H+I
3、计算方法
(1)各班级绩点为本学年上学期绩点与上学年下学期绩点的平均值,大一的班级以大一上学期绩点计算。
(2)党员积极分子比例中,每个党员为1.5个人次,每个积极分子为1人次。
(3)科创、实践,志愿服务参与分
①科创类(5%):挑战杯、实验技能大赛、创新立项等科创活动以各项参与人数总和的比例计算,占5%,最高不超过5分;
②社会实践以班级参与率计算,占5%,最高不超过5分;
(获得校级立项的按照1:1.2人次计入,其他按照1:1人次计入)
③志愿服务以班级服务平均工时数/学院平均工时*3,占5%,最高不超过5分。
(4)科创完成分
科创项目按时结题、参加挑战杯校赛及以上赛事的分别按1:3、1:5人次的比例计算,占5%,最高不超过5分。
(5)团的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分
主题团日、共青团义务星期六等团的重点工作依据各块工作的评分细则进行评分,综合各块得分情况折算成该项得分。
(6)展示汇报分
按百分制评分,取平均值。评委评分采取本班回避原则。
(7)学院评议分
根据《团支部工作手册》、支部工作总结(注意图文结合)以及各类表格等参评材料的完成质量及是否按时上交进行评分。
(8)附加分
此项得分不超过5分。同一项目多次获奖,按照获奖最高等级加分。
①科创、社会实践类
挑战杯、创新立项等科技创新活动,以及社会实践获得奖项者按照国家级、省级分别以5分、3分/队加入;校、院级荣誉按照特、一、二、三、优秀奖分别以2分、1.8分、1.6分、1.4分、1.2分/队和1分、0.8分、0.6分、0.4分、0.2分/队加入。(跨班级组队的按照本班参加人数占队伍总人数的比例进行加分,无等级或前三名以外的奖状记为同等级的优秀奖)
②志愿服务类
市级优秀志愿者2分/人,校级优秀志愿者1分/人,区优秀青年志愿者0.5分/人,院优秀志愿者标兵0.5分/人,院优秀志愿者0.2分/人;市志愿者风采大赛获一、二、三、优秀奖以1、0.7、0.5、0.2分计入。
在志愿服务项目大赛中获得奖项按照国家级、省级、市级、区级分别以5分、3分、2分、1分/项进行加分。
③学科竞赛类
实验技能大赛获院级奖项按照特、一、二、三、优秀奖分别以0.5分、0.4分、0.3分、0.2分、0.1分/队加入;其它学科竞赛获奖按国家、省特、一、二、三、优秀奖分别以3分、2.8分、2.6分、2.4分、2.2分和2.0分、1.8分、1.6分、1.4分、1.2分加入;校、院级奖项按照特、一、二、三、优秀奖分别以1分、0.8分、0.7分、0.6分、0.5分和0.5分、0.4分、0.3分、0.2分、0.1分/队加入。(跨班级组队的按照队伍人数折合加分人次到本班级计算比例,无等级的奖状记为同等级的优秀奖)
④代表学院参加大型集体活动或在该项活动中,班级60%以上同学参与的团支部加1.0分/次。(需经学院认定并在测评表上注明)
⑤活动组织奖按国家级、省级、市级、校级、院级分别以2.5分、2分、1.5分、1分、0.5分加入。
⑥集体荣誉称号按照国家级、省级、市级、校级、院级分别以5分、4分、3分、2分、1分加入。荣誉称号侧重指思想道德方面、综合类的,例如自强之星等。
(9)附减分
①班级同学因个人违纪受到处分者,分别按照通报批评扣0.5分/人次,警告1分/人次,严重警告1.5分/人次,记过2分/人次,留校查看2.5分/人次,勒令退学3分/人次,在总分中进行扣除。
②集体受到通报批评及以上处分的,在总分中扣除5分/次。
4、在同等条件下,学生干部人数高者优先入选。
6、奖状的认定由评选委员会负责。
二、活力团支部评选
(一)评选原则
1、全院所有团支部打通评选;
2、得分相同的团支部,以绩点高者优先入选;
3、活力团支部不与国家级、省级、校级、院级先进团支部重复评选;
4、获评活力团支部的特色项目,连续两年内至少两项不得重复;
5、各单项排序是在团支部测评表中选择该项的所有团支部中进行比较。
(二)评选方式
1、总得分=团支部基础分(40%)+团支部特色分(60%)
2、评选内容
团支部基础分:由班级平均绩点、现场评述以及学院评议三方面进行考核。
团支部特色分:各团支部从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学风建设、科技创新、社会实践、志愿服务、文体活动七个方面任意选取三项作为团支部特色项目参评活力团支部。
3.计算方法
团支部基础分:
班级平均绩点(20%)+现场评述(15%)+学院评议(5%)
团支部特色分:(凡单类特色原始分为0分,则该单项分为0分,不计入排名)
①思想建设(20%)
根据班级晚间党建学习参加人员比例、党员积极分子比例、积极分子素质大赛参加人员比例的总和进行排名,第一得20分,第二得17分,第三得15分,第四得14分,此后以一分递减,最低得分为0分。(比例总和相同以团支部党员比例高者优先)
②组织建设(20%)
单项分=团的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得分
总分第一得20分,第二得17分,第三得15分,第四得14分,此后以一分递减,最低得分为0分。(单项得分相同以主题团日得分高者优先)
③学风建设(20%)
单项分=四六级得分(5%)+学风立项得分(10%)+学科竞赛类附加分(5%)总分第一得20分,第二得17分,第三得15分,第四得14分,此后以一分递减,最低得分为0分。(单项得分相同以团支部绩点高者优先)
④科技创新类(20%)
单项分=团支部科创类基础分+科创类附加分
总分第一得20分,第二得17分,第三得15分,第四得14分,此后以一分递减,最低得分为0分。(若单项得分相同的以团支部科创活动班级参与率高者优先)。
⑤社会实践类(20%)
单项分=团支部实践类基础分+社会实践类附加分
总分第一得20分,第二得17分,第三得15分,第四得14分,此后以一分递减,最低得分为0分。(若单项得分相同的以团支部社会实践班级参与率高者优先)。
⑥志愿服务类(20%)
单项分=团支部志愿服务类基础分+志愿服务类附加分
总分第一单项得20分,第二得17分,第三得15分,第四得14分,此后以一分递减,最低得分为0分。(单项得分相同的以团支部平均工时高者优先)。
⑦文体类(20%)
单项分=团支部文体类得分
总分第一单项得20分,第二得17分,第三得15分,第四得14分,此后以一分递减,最低得分为0分。(单项得分相同的以校级及校级以上获奖得分高者优先)。
集体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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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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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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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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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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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校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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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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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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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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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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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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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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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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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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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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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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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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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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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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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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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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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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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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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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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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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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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项目获奖按照同级别0.5个集体项目获奖计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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