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suncitygroup太阳集团委员会
材料团【2019】43号
华侨大学我院优秀团员团干评选细则
一、评选原则
1、校级、院级优秀团员、团干从各支部团员民主评议等级为优秀的团员中产生;
2、校级、院级优秀团员、团干评选采取自主申报原则;
3、省级、校级、院级优秀团员、团干不重复评选;
4、校级、院级优秀团干,积极组织参与“三会两制一课”等团的活动。
二、评选流程
1、各支部团员民主评议等级为优秀的团员根据细则条件,自主向学院团委进行申报,填写《个人测评表》并上交个人奖状及相关证明材料;
2、学院团委根据评选细则组织人员对申报者量化评分,进行初步筛选(基础分占70%);
3、学院团委按照要求,召开团委扩大会议对初步筛选人员进行投票复评,得票情况折算成分数(复评分占30%),并根据得分情况选出规定名额的优秀团员、团干;
4、学院团委根据评选要求确定优秀团员、团干名单,报党委审核通过并进行公示。
三、初步筛选方式
根据个人参评本学年上学期及上学年下学期平均学习绩点A(40%)、科技创新活动B(20%)、青年志愿者服务活动C(10%)、社会实践活动D(10%)、文体活动E(10%)、学风建设及其他得分F(10%)、附加分(G)、附减分(H)综合评定,以上各项得分进行累加并排名。此基础得分作为初步筛选的关键依据。具体评分细则如下:
总分数=A+B+C+D+E+F+G+H
1、学习绩点分数:A=学习绩点/5*100*40%
2、科技创新分数:B=(参加分+获奖分数)
科技创新活动按照年级区别对待,一年级参加实验技能大赛、创新立项、挑战杯任一项即可得5分;一年级以上按照实验技能大赛、创新立项、挑战杯分别加2分、3分、4分,可累计加分。
获得奖励按国家级、省级分别加15分、12分;获校特、一、二、三、优秀奖分别加8分、7分、6分、5分,4分;获院级特一、二、三、优秀奖分别计5分、4分、3分、2分、1分,同一奖项不得累加,只取最高分。
此项得分最高不超过20分。
3、青年志愿者服务活动分数:C=(参加分+奖励分)
参加志愿者服务活动并完成任务的加0.1分/工时,获得国家级、省级、市级、校级、院级奖项分别加5分、4分、3分、2分、1分,参加志愿服务项目获奖按照国家级、省级、市级、校级、院级分别以5分、4分、3分、2分、1分/项目进行加分。
此项得分最高不超过10分。
4、社会实践活动分数:D=(参加分+担任队长分+完成分+评选分+获奖分)
参加社会实践立项活动加1分/人,在团队中担任队长者加1分/人;按照要求开展社会实践活动完成任务加2分/人,参加社会实践学校、学院评选加1分/人。社会实践团队获得奖项按国家级及省级、校级、院级分别加5分、3分、2分。
此项得分最高不超过10分。
5、文体活动得分:E=获奖分
由我院文娱部、体育部主办或协助开展的文艺、体育活动。
奖项
加分(分/项)
级别 |
国家级 |
省级 |
市级 |
校级 |
院级 |
特等奖 |
10 |
8 |
6 |
5 |
4 |
一等奖 |
4 |
3 |
二等奖 |
3 |
2 |
三等奖 |
2 |
1 |
优秀奖 |
1 |
0.5 |
(涉及名次奖项无对应即为优秀奖;两人及以上项目,个人对半加分;同一活动只取最高奖项加分)
此项得分最高不超过10分。
6、学风建设及其他得分:F=获奖分
英语四级通过者加0.5分/人,英语六级通过者加1分/人;
奖项
加分(分/项)
级别 |
国家级 |
省级 |
市级 |
校级 |
院级 |
特等奖 |
8 |
6 |
5 |
4 |
3 |
一等奖 |
3.5 |
2.5 |
二等奖 |
3 |
1.5 |
三等奖 |
2 |
1 |
优秀奖 |
1 |
0.5 |
(涉及名次奖项无对应即为优秀奖;同一活动只取最高奖项加分)
此项得分最高不超过10分。
7、附加分(G):
(1)担任团委学生会常务委员、学生党支部书记或副书记、常代会主任一年(届)的加3分;担任党支部支委、常代会副主任及秘书长、团委学生会部长、各班班长、支书、班主任助理、楼栋党支部书记或副书记、楼栋自律会主任、党建室主任、副主任一年(届)的加2分;担任团委学生会各部副部长、常代会各专门委员会组长、院级各团队队长、入党联系人、党建室干部、楼栋党支部支委、自律会副主任、各学生社团会长加1分;团委学生会各部门干事、院级各团队副队长、班级其他班委、自律会干事、各学生社团副会长一年(届)加0.5分。校级各学生组织与院级同等职务对应加分,不可累积加分。
(2)积极参与党建学习,思想上进被吸纳为入党积极分子加0.5分/人、党员加1分/人。
(3)荣誉称号类:获得荣誉称号按照国家级、省级、市级、校级、院级分别加5分、4分、3分、2分、1分。荣誉称号侧重指思想道德方面、综合类的,例如自强之星等。此项荣誉由评选委员会负责认定。
8、附减分(H)
集体活动旷到一次减1分/人,迟到或者早退减0.5分/人;
9、各类奖学金,三好学生,优秀共青团员、团干 ,优秀学生干部,各类积极分子均不计入加分项。
10、奖状及相关参与情况时间为上学年4月1日-本学年3月31日。
11、外省、外校、外院、协会、社团获奖不计入分数。
12、奖状的认定由评选委员会负责。
四、投票复评方式
团委将组织两委委员、各支部团支书、常代会代表、本科生党支部代表组成评委团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初步筛选人员进行投票复评,综合考虑各方面表现,根据名次按照要求取舍。
五、确定优秀团干、团员名单
学院团委根据得分情况确定校、院级优秀团干、团员名单,并报送党委审核,待党委审核通过进行公示。
六、本评选细则从2020年1月1日起实行。
七、本细则最终解释权归共青团华侨大学suncitygroup太阳集团委员会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