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suncitygroup太阳集团委员会
材料团【2019】45号
华侨大学我院团员民主评议实施细则
根据《华侨大学团支部工作条例》、《华侨大学团支部民主评议团员工作程序》和《华侨大学共青团员奖励条例》,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团员民主评议等级:
优秀团员、合格团员、经帮助能够合格团员、不合格团员。
(一)优秀团员:
1、在思想方面积极进取,切实履行团员义务,模范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对党团有比较明确的认识。
2、学习方面表现良好,本学年上学期和上学年下学期成绩在班级的排名均在前40%。
3、在社会工作方面,担任学生干部者在任职期间表现良好,工作有奉献精神,其工作成效被多数同学认可;没有担任学生干部者能够积极参加团内及有关社会活动。
4、在生活方面,作风正派,严于律己,同学关系融洽,尊重师长,群众基础扎实,没有违纪受处分(含通报批评)的情况。
5、社区表现分不低于100分,且在社区无违反管理规定的情况。
6、须为注册志愿者,需在评选年度内参加过志愿服务活动;成为网络文明志愿者,且注册志愿者、青年网络文明志愿者须在福建数字共青团系统上有记录。
7、团龄在一年以上,且在数字团建系统上完成信息录入。
(二)合格团员:
符合团员条件,学习、生活等方面表现良好,遵纪守法,切实履行团员义务和积极参加团内及有关活动,没有违纪受处分(含通报批评)的情况。
(三)经帮助能够合格团员:
与合格团员的标准有较大差距,但能够参加民主评议并有悔悟和进步的表现,有决心改正错误的后进团员。
(四)不合格团员:
放弃共产主义信仰,严重违法乱纪,又拒不接受团组织的批评教育,或经帮助后仍不思改进的团员。特别是本学年内被处以警告及以上处分的团员。
二、团员民主评议程序
“团员民主评议”工作必须按规范的程序进行,具体步骤如下:
第一步:团员自我评议
支部评议投票前,团员根据自己的政治学习、思想进步、志愿服务、科技创新、社会实践等各方面的现实表现情况进行总结。
第二步:团支部评议
(一)评议前的准备工作
1、根据团员民主评议各等级所应具备的条件,初步确定拟评议为“优秀”和“不合格”的团员名单,各团支部民主评议所产生的优秀团员比例控制在本支部团员数的10%以内,采取四舍五入。
2、事先通知班主任开会时间和地点,邀请班主任和党建联系人参加。
3、团支委事先调查、了解优秀团员候选人的学习、工作、生活中的表现,并召开支委会讨论、筛选、确定候选人名单,候选人名单可以少于符合条件的团员名单,并在支部大会上对候选人做简要介绍。
4、准备选票。
5、安排好监票人、计票人。
(二)评议过程
1、支部大会应有本支部4/5以上团员参加方为有效。
2、评议开始前宣读《华侨大学我院团员民主评议实施细则》,然后主持人(团支部书记、副书记或组织委员)简要介绍优秀团员候选人情况,或者由候选人自己介绍相关情况。
3、按照优秀等级名额进行投票。
4、统计各个候选人的得票情况,并进行排序。
5、组织委员或者宣传委员做会议记录。
6、如实填写《华侨大学共青团员民主评议统计报表》,报学院团委审核。
第三步:学院团委审核
由学院团委在各团支部评议结果的基础上结合团员的实际情况,做出最后的评议结果:优秀团员、合格团员、经帮助能够合格团员、不合格团员。
三、本细则从2020年1月1日起执行。
四、本细则解释权归共青团华侨大学suncitygroup太阳集团委员会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