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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侨大学我院团员民主评议实施细则

2019-12-09  点击:[]

共青团suncitygroup太阳集团委员会

材料团【2019】45

华侨大学我院团员民主评议实施细则


    根据《华侨大学团支部工作条例》、《华侨大学团支部民主评议团员工作程序》和《华侨大学共青团员奖励条例》,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团员民主评议等级

优秀团员、合格团员、经帮助能够合格团员、不合格团员。

  (一)优秀团员:

1、在思想方面积极进取,切实履行团员义务,模范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对党团有比较明确的认识。

2、学习方面表现良好,本学年上学期和上学年下学期成绩在班级的排名均在前40%。

3、在社会工作方面,担任学生干部者在任职期间表现良好,工作有奉献精神,其工作成效被多数同学认可;没有担任学生干部者能够积极参加团内及有关社会活动。

4、在生活方面,作风正派,严于律己,同学关系融洽,尊重师长,群众基础扎实,没有违纪受处分(含通报批评)的情况。

5、社区表现分不低于100分且在社区无违反管理规定的情况

6、须为注册志愿者需在评选年度内参加过志愿服务活动成为网络文明志愿者,且注册志愿者、青年网络文明志愿者须在福建数字共青团系统上有记录。

7、团龄在一年以上,且在数字团建系统上完成信息录入。

  (二)合格团员:

   符合团员条件,学习、生活等方面表现良好,遵纪守法,切实履行团员义务和积极参加团内及有关活动,没有违纪受处分(含通报批评)的情况。

  (三)经帮助能够合格团员:

与合格团员的标准有较大差距,但能够参加民主评议并有悔悟和进步的表现,有决心改正错误的后进团员。

  (四)不合格团员:

   放弃共产主义信仰,严重违法乱纪,又拒不接受团组织的批评教育,或经帮助后仍不思改进的团员。特别是本学年内被处以警告及以上处分的团员。

二、团员民主评议程序

  “团员民主评议”工作必须按规范的程序进行,具体步骤如下:

第一步:团员自我评议

支部评议投票前,团员根据自己的政治学习、思想进步、志愿服务、科技创新、社会实践等各方面的现实表现情况进行总结。

第二步:团支部评议

  (一)评议前的准备工作

1、根据团员民主评议各等级所应具备的条件,初步确定拟评议为“优秀”和“不合格”的团员名单,各团支部民主评议所产生的优秀团员比例控制在本支部团员数10%以内,采取四舍五入。

2、事先通知班主任开会时间和地点,邀请班主任和党建联系人参加。

3、团支委事先调查、了解优秀团员候选人的学习、工作、生活中的表现,并召开支委会讨论、筛选、确定候选人名单,候选人名单可以少于符合条件的团员名单,并在支部大会上对候选人做简要介绍。

4、准备选票。

5、安排好监票人、计票人。

  (二)评议过程

1、支部大会应有本支部4/5以上团员参加方为有效。

2、评议开始前宣读《华侨大学我院团员民主评议实施细则》,然后主持人(团支部书记、副书记或组织委员)简要介绍优秀团员候选人情况,或者由候选人自己介绍相关情况。

3、按照优秀等级名额进行投票。

4、统计各个候选人的得票情况,并进行排序。

5、组织委员或者宣传委员做会议记录。

6、如实填写《华侨大学共青团员民主评议统计报表》,报学院团委审核。

第三步:学院团委审核

由学院团委在各团支部评议结果的基础上结合团员的实际情况,做出最后的评议结果:优秀团员、合格团员、经帮助能够合格团员、不合格团员。

、本细则从20201月1日起执行。

、本细则解释权归共青团华侨大学suncitygroup太阳集团委员会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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