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符合条件且有意向申请的2018级同学认真阅读文件内容,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准备材料,电子版材料发送至学院团委邮箱clxytw@hqu.edu.cn,纸质版材料交到学院团委办公室E4-311;电子版及纸质版材料上交截止时间为2018年12月6日(周四)17:30,逾期不候。
共青团华侨大学委员会文件
华大团〔2018〕54号
华侨大学开展2018年
“福彩圆梦•迎新送暖”公益助学行动的通知
各班级: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积极响应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助力脱贫攻坚的号召,践行“精准资助、助人与育人、扶贫与扶志相结合”公益理念,由省民政厅和团省委主办,省希望办、省青基会、省福彩中心承办的 “福彩圆梦•迎新送暖”公益助学动。根据捐赠方意愿,“福彩圆梦•迎新送暖”公益助学行动资助对象面向2018年考入我校的困难大学新生,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目的
将关注的目光聚集到2018年考入我校家庭贫困品学兼优的大学新生,切实帮助困难大学新生缓解生活压力,为他们送上新年的慰问和祝福,传递党和社会各界的温暖,鼓励困难大学新生奋发向上、自立自强、成长成才,为建设“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的新福建贡献力量。
二、资助对象及条件
1、受助贫困学生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2018年考上华侨大学本科、成绩优异的贫困学生,可参考学生高中在校表现、历年获奖情况以及高考成绩;
(2)我省各地扶贫办审核备案建档立卡贫困户大学新生以及我省东西协作宁夏、甘肃定西市、临夏州等地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大学新生为主体;
(3)入学以来表现优异的学生,可参考学生入学以来参加各类活动表现、评奖评优、担任学生干部等综合表现情况;
(4)同等条件下资助,按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孤儿或单亲家庭的学生、单亲家庭、家庭成员伤残或者长期病重的学生、学生本人伤残、因自然灾害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序进行遴选。
2、申请人根据自身情况,需提供以下相关证明材料:
(1)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2)户口簿复印件(学生及直系亲属页);
(3)录取通知书复印件或学校相关部门开具的相关学籍证明材料;
(4)建档立卡贫困户证明、低保户证明、残疾证明、重大疾病的医疗报告或相关部门开具的家庭困难证明等材料的复印件。
(5)相关成绩证明以及获奖佐证材料的原件或复印件。
三、资助标准及名额
1、资助标准
一次性资助2500元/人的生活补助金。
2、资助名额
我院:2人
四、资助程序
1、申报
符合本方案受助条件的大学生可向学院团委提出申请,申请材料包括:
(1)《2018年“福彩圆梦•迎新送暖”公益助学行动申请表》(见附件1)单面打印;
(2)《福彩圆梦·“2018年福彩圆你大学梦”待资助生汇总表》(见附件2)单面打印;
(3)申请书(约500字),格式要求:标题为宋体二号字,正文为仿宋GB2312四号字,行间距固定值22磅,文末手写签字,单面打印;
(4)证明材料,见上述内容(第二大点中的第2小点)。
以上所有纸质版的材料各一式三份,其中(4)证明材料只需要纸质版,其余材料电子版、纸质版都需要提交。
2、筛选审核
申请人所属学院团委负责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按要求汇总填写《2018年“福彩圆梦•迎新送暖”公益助学行动待资助学生汇总表》并上报;校团委复查审核后上报至主办单位以及省福彩中心,对受助学生进行复核终审,确定我校资助贫困大学生名单。
3、公示
各学院团委初步审核后,将待资助学生名单在学院内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通过审核的学生正式确定为受资助对象。对被举报弄虚作假者,经调查核实后,取消资助资格,告知所属学院,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4、助学金发放
主办单位以及省福彩中心终审之后,助学金采用“直通车”方式,由主办单位将助学金一次性划入受助学生的个人银行账户。
根据捐赠方意愿,在校团委举行形式多样的助学金发放仪式,对“福彩学子”进行关怀和关爱,传递温暖。
5、后续跟踪
每学年由主办单位与校团委联合举办一次“福彩学子”座谈会,与受资助的“福彩学子”进行思想交流、沟通,进一步了解“福彩学子”在学校的思想、生活、学习等动态情况,关心“福彩学子”的健康成长。同时,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在每学年寒暑假期间,为“福彩学子”提供勤工俭学的锻炼机会和平台,增强大学生的社会实践能力和才干。
附件:1.2018年“福彩圆梦•迎新送暖”公益助学行动申请表
2.2018年“福彩圆梦•迎新送暖”公益助学行动待资助学生汇总表
共青团华侨大学委员会
2018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