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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评选2019年泉州市慈善总会华侨大学学生奖助学金的通知

2019-11-20  点击:[]

 

各班级,各团支部:请转发通知,有意向申报者下载附件审批表,附入学以来成绩证明(加盖学院公章),一式两份于1122日下午17:00前上交学院E4-311办公室,汇总表备注班级姓名后把电子版发送至学院邮箱clxytw@hqu.edu.cn,逾期不候

华侨大学学生处文件

 

校学〔201997


关于评选2019年泉州市慈善总会

华侨大学学生奖助学金的通知

各学院:

为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激励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根据《泉州市慈善总会华侨大学学生奖助学金实施办法》相关规定,拟于11月下旬评选2019年泉州市慈善总会华侨大学学生奖助学金,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条件

遵照《泉州市慈善总会华侨大学学生奖助学金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见附件1)。

二、评选要求

1.在开展评选活动时应严格掌握评选标准,认真实施评选方法,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2.申请者必须是2019-2020学年阳光成长计划成员,其中学习成绩认定为入学以来的平均学习绩点。

3.名额及比例分配。今年泉州市慈善总会华侨大学学生奖助学金资助额度为2000/人,名额50个。各学院推荐名额应严格按照推荐名额控制数执行(见附件2)。

学院共有2名推荐名额。

4.申请者应先填写《泉州市慈善总会华侨大学学生奖助学金审批表》(见附件3),并提供入学以来的成绩证明(加盖学院公章),经班主任推荐,学院评审后送交学生处,学生处复核,进行全校公示后将公示结果向泉州市慈善总会推荐。

5.请于1126日前将《泉州市慈善总会华侨大学学生奖助学金审批表》(一式二份)、《泉州市慈善总会华侨大学学生奖助学金报送汇总表》(一式一份,见附件4)送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汇总表电子文档发送至zztx@hqu.edu.cn

 

附件:1.《泉州市慈善总会华侨大学学生奖助学金实施 办法》

2.推荐名额控制数

3.泉州市慈善总会华侨大学学生奖助学金审批

4.泉州市慈善总会华侨大学学生奖助学金报送汇总表

学生处

20191115

 

 

华侨大学学生处  20191115日印发

 

  • 附件【附件.rar】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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