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各团支部:请转发通知,有意向申报者下载附件审批表,附入学以来成绩证明(加盖学院公章),一式两份于11月22日下午17:00前上交学院E4-311办公室,汇总表备注班级姓名后把电子版发送至学院邮箱clxytw@hqu.edu.cn,逾期不候
华侨大学学生处文件
校学〔2019〕97 号
关于评选2019年泉州市慈善总会
华侨大学学生奖助学金的通知
各学院:
为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激励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根据《泉州市慈善总会华侨大学学生奖助学金实施办法》相关规定,拟于11月下旬评选2019年泉州市慈善总会华侨大学学生奖助学金,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条件
遵照《泉州市慈善总会华侨大学学生奖助学金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见附件1)。
二、评选要求
1.在开展评选活动时应严格掌握评选标准,认真实施评选方法,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2.申请者必须是2019-2020学年阳光成长计划成员,其中学习成绩认定为入学以来的平均学习绩点。
3.名额及比例分配。今年泉州市慈善总会华侨大学学生奖助学金资助额度为2000元/人,名额50个。各学院推荐名额应严格按照推荐名额控制数执行(见附件2)。
学院共有2名推荐名额。
4.申请者应先填写《泉州市慈善总会华侨大学学生奖助学金审批表》(见附件3),并提供入学以来的成绩证明(加盖学院公章),经班主任推荐,学院评审后送交学生处,学生处复核,进行全校公示后将公示结果向泉州市慈善总会推荐。
5.请于11月26日前将《泉州市慈善总会华侨大学学生奖助学金审批表》(一式二份)、《泉州市慈善总会华侨大学学生奖助学金报送汇总表》(一式一份,见附件4)送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汇总表电子文档发送至zztx@hqu.edu.cn。
附件:1.《泉州市慈善总会华侨大学学生奖助学金实施 办法》
2.推荐名额控制数
3.泉州市慈善总会华侨大学学生奖助学金审批 表
4.泉州市慈善总会华侨大学学生奖助学金报送汇总表
学生处
2019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