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需要申报的同学于6月25日前将申请表、成果复印件(论文含检索页、专利含证书、研究咨询报告含采纳证明)、研究生学术成果简介(理工科一类A及以上论文和发明专利须提供)等相关证明材料报送学院团委办公室(E4-311),同时将电子版汇总表及研究生学术成果简介发送至zjx@hqu.edu.cn。逾期未交视为放弃申请。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提高研究生学术水平,鼓励研究生开展创新性的科学研究工作,根据《华侨大学研究生优秀学术成果奖励办法》(华大研〔2018〕23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2020年研究生优秀学术成果奖励工作,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2020届毕业生规定学制期间获得的学术成果(论文、专利、咨询报告)均可申请优秀成果奖励,硕博连读学生所有成果待博士毕业时再统一申请。2019届毕业生(不含延毕学生及毕业后留本校任职学生)毕业一年内见刊的论文可申请优秀论文奖励。
二、申报要求
优秀学术论文、优秀专利、优秀研究咨询报告均须以华侨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申请人为成果第一作者。
2020年6月前尚未见刊的论文或尚未授权的专利,可待实际确认后于下一学年申报,毕业后一年及以上确认的成果不予参评。毕业后留本校任职的研究生在入职后确认的学术成果不予参评。
三、申报时间
各学院要做好本次评选工作的组织、宣传、申报工作,于6月28日前将申报者的申请表、成果复印件(论文含检索页、专利含证书、研究咨询报告含采纳证明)、研究生学术成果简介(理工科一类A及以上论文、文科一类B及以上论文、发明专利须提供)等相关证明材料以及汇总表报送研究生院教育管理办公室(泉州校区:杨思椿403室;厦门校区:主楼A611室),同时将电子版汇总表及研究生学术成果简介发送至ygb@hqu.edu.cn。
附件:
1.研究生优秀学术成果奖励申请表
2.研究生优秀学术成果奖励申请汇总表
3.拟申请研究生优秀学术成果奖励个人领取账号登记表
4.研究生优秀学术成果简介模板
5.《华侨大学研究生优秀学术成果奖励办法》
(华大研〔2018〕23号)
研 究 生 院
2020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