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级各班:
为帮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大学学业,成为国家和社会的有用之才,(香港)轩辕教育基金会设立华侨大学“轩辕”种子助学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根据《华侨大学“轩辕”种子助学基金管理办法》,拟于11月份评选2020-2021学年轩辕种子助学基金。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1.华侨大学正式学籍的在校全日制本科生;
2.经学校认定的2020-2021学年“阳光成长计划”成员;
3.热爱社会主义祖国,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严格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爱护公物,勤俭节约,艰苦奋斗,生活俭朴;服务同学,乐于助人、有感恩意识,每学期自愿参加义务工作不少于八小时;按时上下课,无旷课记录,按时完成作业和各项课程设计;
5.上一学年未受到学校通报批评或纪律处分。上一学年必修课程均无重修记录,且两学期学习成绩和综合测评成绩在本班级均排在前1/2(对在科技创新或文明校园建设过程中有突出贡献者可适当放宽)。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二、名额分配
基金从2020年起,资助50名2019级境内本科生,连续资助三个学年,每人每学年3000元,我院名额2个。
三、其他说明
1.申请者应先填写《华侨大学轩辕种子助学基金申请表》(附件2)和《种子契约》(附件3),并提供入学以来的成绩证明(加盖学院公章),经班主任推荐,学院评审后送交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复核,并进行全校公示后,提交“华侨大学轩辕种子助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终审,确定受资助学生名单。
3.请各班级按照评选条件严格审核申请人资格,并积极开展主题教育活动,做好受资助学生的感恩教育。
4.轩辕种子助学基金宣导“爱心互助,薪火相传”的精神,受助学生需要签订《种子契约》,承诺在将来自己有经济能力的时候,自愿向基金捐献当年的受资助金额,并根据自己的经济能力加入这项助学行列,以帮助更多需要帮助的贫困学子。
5.请于11月16日前将《华侨大学轩辕种子助学基金申请表》(一式两份)、《种子契约》(一式一份)、《2020-2021学年轩辕种子助学基金报送汇总表》(一式一份,附件4)以班级为单位送学院团委E4-311胡伟老师处,汇总表电子文档发送至clxytw@hqu.edu.cn。
附件:1.2020-2021学年轩辕种子助学基金名额分配表
2.华侨大学轩辕种子助学基金申请表
3.种子契约
4.2020-2021学年轩辕种子助学基金报送汇总表
suncitygroup太阳集团
2020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