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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共青团福建省委办公室 福建省学联秘书处关于实施2021年福建省“向上向善•青马之光”领航工程之“向上向善 育人工程基金”项目的通知》的通知

2021-05-12  点击:[]

我院各单位、各班级:请符合条件且意向申报的师生,在5月13号下午4点之前报送纸质材料到E4-311,电子版发送clxytw@hqu.edu.cn。  


共青团华侨大学委员会文件

华大团〔202126







关于转发《共青团福建省委办公室 福建省学联秘书处关于实施2021年福建省“向上向善青马之光”领航工程之“向上向善

育人工程基金”项目的通知》的通知


各团委: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和在清华大学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结合开展“学党史、强信念、跟党走”主题教育活动,引导广大青年传承“向上向善”精神理念,厚植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的情感,努力成长为堪当大任的时代新人。共青团福建省委、福建省学联决定实施2021年福建省“向上向善青马之光”领航工程之“向上向善育人工程基金”项目。

现将《共青团福建省委办公室 福建省学联秘书处关于实施2021年福建省“向上向善青马之光”领航工程之“向上向善育人工程基金”项目的通知》予以转发。按照上级要求,我校可推荐青年学生典型60个,青年教师典型10-15个,每个学院可推荐青年学生典型不超过4个(汇总表应对青年学生典型进行排序),青年教师典型1个(青年教师典型不超过40周岁),机关团委可推荐青年教师典型2个。请各相关单位抓紧时间组织师生积极申报,于51417:00将申报材料(见附件1-4)电子版(附件3-4excel形式),以及附件3-4盖章扫描版报送至hquzzb@163.com





共青团华侨大学委员会

2021512




共青团福建省委办公室 福建省学联秘书处

关于实施2021年福建省“向上向善

青马之光”领航工程之“向上向善

育人工程基金”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高校团委、学生会: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和在清华大学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结合开展“学党史、强信念、跟党走”主题教育活动,引导广大青年传承“向上向善”精神理念,厚植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的情感,努力成长为堪当大任的时代新人。共青团福建省委、福建省学联决定实施2021年福建省“向上向善青马之光”领航工程之“向上向善育人工程基金”项目,具体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1.主办方:团省委、省学联

2.承办方:福建省学校青年工作研究会、厦门市临家餐饮投资有限公司

二、工作思路及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通过持续培育,培育一批在团学工作、学术科研、创业创新、崇义友善、热心公益、孝老爱亲等方面表现突出的青年学生典型,一批政治坚定、思想进步、爱岗敬业、青年工作表现突出的青年教师典型,引导全省青年师生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践行“向上向善”精神文化,引领社会风尚。福建省“向上向善育人工程基金”项目每年遴选一次,青年学生典型每人奖励奖学金3000元,青年教师典型每人奖励奖教金5000元,奖学金、奖教金由厦门市临家餐饮投资有限公司捐赠。

三、遴选标准

(一)青年学生典型

对象为指定高校全日制所有注册在校学生(2021级应届毕业生除外)。

1.理想信念坚定。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有浓厚的家国情怀。须为共青团员或中共党员。

2.道德品行优秀。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带头倡导良好社会风尚,传递“向上向善”正能量。成为“志愿汇”系统注册志愿者,经常参加志愿服务,参评者2019-2020年度系统记录服务时长不得低于20个小时;成为网络文明志愿者,积极参与构建清朗网络空间。坚持诚信为本,信守承诺。

3.自觉遵规守纪。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团的章程,履行团员义务,按要求参加“三会两制一课”和团的活动。自觉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没有受过任何处分。

4.注重素质锻炼。积极参加“第二课堂”、“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等,主动提升专业水平及综合素质。勤于学习、积极思考、善于钻研,努力掌握先进的科学文化知识,富有开拓精神,勇于创新创造,且2019-2020年度无挂科。

5.热心公益事业。志愿奉献,见义勇为,乐于助人。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深入基层,服务广大青年学生,服务社会,扎实进取。注重传承文明家风,孝敬父母,尊敬长辈,关爱亲人。

6.新冠肺炎疫情期间表现突出。在防疫阻击战中,挺身而出,冲锋在前。积极参与疫情防控的相关工作,在志愿服务、体温测量、宣传防疫知识、关心医护人员子女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作出突出贡献。

(二)青年教师典型

对象为指定高校在职在岗的团干部、教师。

1.理想信念坚定。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具有浓厚的家国情怀。

2.心系广大青年。注重深入基层,密切联系青年学生,积极主动地在青年学生中开展工作,对青年学生开展有效服务和引导工作,受到青年学生认可。

3.工作能力过硬。坚持为党做好青年学生工作,围绕党政中心任务和青年需求开展工作,认真执行团的上级机关作出的指示和决议,工作扎实有效,积极探索创新。

4.工作作风优良。自觉加强党性锻炼、提升党性修养,对党忠诚。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品格高尚。成为注册志愿者,经常参加志愿服务;成为网络文明志愿者,积极参与构建清朗网络空间。敢于挑急难险重的担子,敢于到条件艰苦、环境复杂的岗位锻炼,脚踏实地、一步一个脚印干。

5.热心学生工作。在动员、组织、宣传等方面工作表现突出,为学生组织、社会实践团队提供专业指导,作出积极贡献并取得显著成绩的指导教师。

6.新冠肺炎疫情期间表现突出。身先士卒,冲锋在前,广泛参与一线防控工作。在值班值守、线上教学、人员排查、物资保障、科普宣传、心理疏导、应急处置、后勤服务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做出突出贡献。

青年师生典型每年遴选一次,个人参评次数不限,同一事迹不得重复参评。

四、遴选流程

1.校级评选。各有关高校需成立校级评选委员会,负责本校评选工作。奖学金、奖教金的申请和评定程序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各高校评选委员会按照评选要求,集中民主推选出本校的“向上向善育人工程基金”项目奖学金、奖教金候选名单,并在校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需在指定日期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团省委学校部邮箱。(514日前完成)

2.省级审核。由团省委学校部、省学联秘书处、福建省学校青年工作研究会、厦门市临家餐饮投资有限公司审核确定“向上向善育人工程基金”奖学金、奖教金获得者名单,并在团福建省委网站进行公示。(514-521日)

3.在申请和评选过程中,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该申请个人评选资格,并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全省通报。

五、工作要求

1.做好宣传工作,积极组织动员。各有关高校应积极宣传、推广福建省“向上向善育人工程基金”项目,组织动员优秀学生、老师积极参评。同时,充分用好网络新媒体,运用青年喜闻乐见的形式和语言,积极推动福建省“向上向善育人工程基金”获得者先进事迹广泛宣传,传播“向上向善”正能量。各高校奖学金、奖教金获得者名额另行通知。

2.规范遴选流程,按时报送材料。各有关高校应严格按照遴选标准进行校级遴选并进行公式,公示期应在512日前。并于514日前将申报材料(见附件1-4)电子版(附件3-4excel形式),以及附件3-4、公示证明材料的盖章扫描版报送至团省委学校部邮箱。

3.推荐优秀代表,审核事迹材料。团省委、省学联拟于6月围绕“建党100周年”主题开展论坛活动,于下半年开展巡回宣讲活动。各高校应参照上届宣讲代表标准,在遴选期间推选1名奖学金获得者代表和1名奖教金获得者代表作为本届论坛宣讲代表候选人,并将推荐代表的事迹材料(2000字内)于521日前报送至团省委学校部邮箱。

联系人:李雨潼

联系电话:0591-87531410

电子邮箱:2354000013@qq.com


附件:1.2021年福建省“向上向善育人工程基金”奖学金申请表

2.2021年福建省“向上向善育人工程基金”奖教金申请表

3.2021年福建省“向上向善育人工程基金”奖学金汇总表

4.2021年福建省“向上向善育人工程基金”奖教金汇总表



共青团福建省委办公室 福建省学联秘书处

20214 27


附件1

2021年福建省“向上向善育人工程基金”

奖学金申请表

学校团委(盖章):




政治面貌


出生年月


联系电话


所学专业


所获荣誉


主要事迹


附件2

2021年福建省“向上向善育人工程基金”

奖教金申请表

学校团委(盖章):




政治面貌


出生年月


联系电话


单位及职务


所获荣誉


主要事迹



附件3


2021年福建省“向上向善育人工程基金”奖学金汇总

推报单位(盖章):

序号

姓 名

性别

民族

政治面貌

学校院系

及专业

身份证号

开户行

(写到支行)

银行卡号

联系电话

主要事迹(200字以内)

















































附件4


2021年福建省“向上向善育人工程基金”奖教金汇总

序号

姓 名

性别

民族

政治面貌

单位及职务

身份证号

开户行

(写到支行)

银行卡号

联系电话

主要事迹(200字以内)












推报单位(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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