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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发2013年度华侨大学香港泉州慈善促进总会香港学生助学金的通知

2013-04-09  点击:[]

各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香港学生的教育培养,帮助经济暂时困难的香港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激励香港学生勤奋学习、奋发成才。在香港泉州慈善促进总会的捐资支持下,根据《华侨大学香港泉州慈善促进总会香港学生助学金管理办法》,决定于5月份评发2013年度华侨大学香港泉州慈善促进总会香港学生助学金,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发范围和条件

根据《华侨大学香港泉州慈善促进总会香港学生助学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评选时间及评选程序

1.申请时间:4月10日-4月19日。(请申请同学于19日下午五点前将申请表交至学院团委)凡未按时提交申请材料的学生,视为自动放弃。各学院在开展评发活动时应严格掌握评选标准,在4月25日前将推荐名单报送学生处港澳台侨学生管理科,并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hqujwsk@126.com。

2.申请人根据《华侨大学香港泉州慈善促进总会香港学生助学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填写《华侨大学香港泉州慈善促进总会香港学生助学金申请审批表》,并提供家庭收入情况证明,经学院复核后送学生处港澳台侨学生管理科汇总审核,评发结果经公示后于5月中旬公布。

3.学生需提供学年(上两个学期)成绩单,要求入学平均绩点不低于2.3。

附件:

1.《华侨大学香港泉州慈善促进总会香港学生助学金申请审批表》

姓 名

学 院

性 别

专业/年级

家庭地址/电话

原就读中学

申请学年绩点

班级人数及排名

所持证件号码

联系电话(手机)

社区表现

累积分

宿舍电话

宿舍地址

是否在本区后30%:

楼栋辅导员审核签章:

家庭主要成员情况

姓名

与本人关系

现从事工作

月收入

学院审核

意见

学生处意见

注:要求随表提供学生申请自述、有效证件复印件、申请学年成绩单及班级排名表。

学 生 处

2013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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