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各班级:
为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激励优秀贫困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根据《福建省泉州贤銮福利基金会第二十六届(2013年)奖学、助学实施细则》和《华侨大学贤銮福利基金会优秀贫困学生奖学金实施细则(暂行)》相关规定,拟于9月下旬评选2013年贤銮福利基金会优秀贫困学生奖学金,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条件
遵照《华侨大学贤銮福利基金会优秀贫困学生奖学金实施细则(暂行)》的有关规定执行(见附件1)。基本条件如下:
(一)必须是具有华侨大学正式学籍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
(二)月生活费用在当地人均生活水平以下。
(三)必须做到: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思想品德好,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模范遵守《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2.热忱为集体、同学服务,积极参加社会工作和社会实践活动;
3.积极参加文体活动,认真搞好个人、宿舍和公共卫生,在创建文明校园活动中表现突出;
(四)入学以来的平均绩点在班级名列前五名,本学年内学习成绩无不及格记录,社区表现良好,社区表现累积分不在本楼幢后30%,或考评结果居楼栋后30%,但综合考评成绩不低于98分,且无出现违规违纪行为,体质健康标准成绩合格。
(五)没有违纪受处分的情况;
(六)少数民族困难学生、生活特别困难的下岗职工子女和受灾地区的困难学生,丰泽区、鲤城区、洛江区的困难学生以及遭受重大意外事故或疾病的学生可给予优先考虑。
二、评选要求
1.贤銮福利基金会优秀贫困学生必须从学院品学兼优的贫困学生中产生。申请者的学习成绩认定为入学以来的平均学习绩点。
2.名额及比例分配
今年贤銮福利基金会优秀贫困学生奖学金奖励额度为1000元/人,名额50个。我院共有2个推荐名额。
三、评选流程
1.申请人填写《华侨大学贤銮福利基金会优秀贫困学生奖学金审批表》(附件2),并提供入学以来的成绩证明(加盖学院公章)、有关家庭经济收入的证明,经班主任推荐,送学院审核。
2.学院评审后将推荐名单及申请人材料送学生处,由学生处组织推选我校2013年贤銮福利基金会优秀贫困学生奖学金候选人,通过学生处网站、学生工作公示栏进行公示,并将公示结果送贤銮福利基金会审核。
四、注意事项
1.本次评审不采用网上评选系统,申请者交纸质申请表一式一份,双面打印。并提供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或者家庭经济调查表,及成绩单。
2.此奖项可与其他奖学金兼得。
3.时间紧急,请各班及时通知本班符合条件并欲申请的同学按照要求填写好申请表,提供相关证明文件,于9月10日下午五点半之前交到学院团委办公室,逾期视为不申请。
附件一:《华侨大学贤銮福利基金会优秀贫困学生奖学金实施细则(暂行)》
附件二:《华侨大学贤銮福利基金会优秀贫困学生奖学金审批表》
我院党委
二〇一三年九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