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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报2014-2015学年度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优秀事迹材料的通知

2015-11-10  点击:[]

关于选报2014-2015学年度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

获奖学生优秀事迹材料的通知

各学院党委:

为充分展现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的精神风貌,鼓励广大高校青年学子勤奋学习、开拓进取、勇于实践、全面发展,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拟在获得2014-2015学年度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的全国学生中遴选出最优秀的学生,采取适当形式宣传他们的优秀事迹,,并准备编辑出版《2015年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风采录》。根据要求,我校可推荐获奖学生1名。请各学院选报2014-2015学年度本专科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的突出事迹材料。具体要求如下:

一、按照“优中选优”的原则选拔事迹突出、具有代表性的获奖学生,各学院至多可推荐一名学生,并将学生的个人事迹材料以电子版形式于11月25日前报送至学生处教育科邮箱(hquxsc@163.com),逾期视为放弃。

二、报送材料

包括学生个人简介和个人事迹(正文)两部分。

1.个人简介。130字以内,含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政治面貌、学校、学院、专业、入学年份、大学期间获得的重要奖项及重要荣誉(限校级以上)。所获奖项按奖学金、竞赛、荣誉称号等顺序列出,同一类奖项取级别最高者即可。

2.事迹正文。事迹正文包括标题与内容两部分。2000字左右,行文人称不限。文章标题要简练精确,集中反映中心思想。文章内容要主题突出、语言流畅,事迹感人、格调向上、以获奖学生某一方面的突出表现或一个典型事迹为主线,展开有血有肉的故事性叙述。避免将思想品德、学习成果、实践创新、感恩回报等几方面内容罗列成文。

3. 报送材料中无需附带个人照片、获奖证书等,请勿将个人照片、获奖证书等扫描件放入文章中。

党委学工部

2015年11月9日

注意:请我院国奖获得者(本科+研究生)在11月15日17:30前将个人事迹电子版发送至2846875293@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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