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请通知符合评选条件的境外生(老生)按照文件要求准备材料,并于12月25日17:30之前将申请材料纸质版交至学院团委办公室,电子版以“姓名+班级”命名发送至1210651984@qq.com,逾期视为放弃。附件下载链接http://yun.baidu.com/share/link?shareid=27428625&uk=590174687
各学院:
根据《关于2015年度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教港澳台办【2015】531号)。现将我校相关评选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报条件
依据《华侨大学台湾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2013年11月修订)、《华侨大学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2012年8月修订)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申报、审核流程
1.个人申报:申报对象为我校全日制台湾、港澳及华侨本科学生。每人限申报一项,个人根据实际情况如实填写申报表格(见附件1),并提供相应的评选材料。
2.学院审核:学院按照相关评选办法进行资格审查,根据学院名额分配情况(见附件2),对申报人进行综合排序,根据排序进行确认推荐。
3.学校复核:根据学院的排序及教育部的名额分配进行复核。
三、注意事项
1.请各学院指导学生认真填写表格并准备好相关材料,规范“学院”“专业”名称,按全称填写。
2.申报学生需提交的材料包括:《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申请表》一式一份,《2015年度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推荐表》、成绩单(加盖公章)、证件复印件各一式两份。
3.请各学院根据初审情况进行拟推荐名单排序,并按照排序填写《2015年度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拟推荐名单汇总表》,请于12月30前将纸质评选材料上交学生处港澳台侨学生管理科,并将电子版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港澳台侨学生管理科邮箱:hqujwsk@126.com。
附件:
1.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申请表
2.2015年度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名额分配
3.2015年度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推荐表
4.2015年度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拟推荐名单汇总表
学 生 处
2015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