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实施意见,激励港澳台侨研究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学校决定评选2022年港澳台侨研究生奖学金。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立
奖学金分四个等级,其中,特等奖每生奖励8000元;一等奖每生奖励6000元,二等奖每生奖励5000元;三等奖每生奖励4000元。
二、申请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华侨大学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台湾、港澳及华侨硕士及博士研究生(不含2021级新生)。
2.拥护祖国统一,热爱祖国。
3.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4.品行端正,诚实守信,有良好的道德修养。
5.在校期间勤奋刻苦,成绩优良。
6.申请者若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取消申请资格:
(1)本年度因违规违纪,曾受到校级警告及以上处分者;
(2)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的。
(二)具体条件
1.特等奖:符合基本条件,课程优良率达70%以上。
2.一等奖:符合基本条件,课程优良率达60%以上。
3.二等奖:符合基本条件,课程优良率达50%以上。
4.三等奖:符合基本条件,学习成绩合格,且在学习上有明显进步。
(三)优先条件
1.在提升学校知名度和美誉度方面有重要贡献的。
2.积极参加学术研究、科技创新、志愿服务、社会实践和学生活动等工作并表现突出的。
3.担任校、院、班级学生骨干,工作表现突出的。
三、申请及评审程序
(一)个人申报
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根据实际情况认真、如实填写申请表、学风承诺书等。并附上个人有效证件复印件及最新成绩单、获奖证明、学术论文及网上检索页等电子版材料各一份,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
(二)学院推荐
学院根据有关规定,可以制定评审细则进行初审。并结合名额指标,确定推荐人选经公示无异议后,报送至学生处。
(三)学校审定
学生处组织评议小组进行复核,经复核并全校公示无异议后,确定获奖名单。
四、奖学金的发放和教育管理
(一)表彰发文后,学校将按照相关程序一次性发放奖学金给获奖学生。
(二)对于获奖学生,如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其获奖资格自始无效。
1.有反对“一个中国”“一国两制”的言论或行为;
2.触犯国家法律、法规,参加非法社团组织;
3.违反校规、校纪;
4.学术不端行为。
(三)获奖学生应按照学校要求,提交获奖心得等材料,并合理使用奖学金。
五、注意事项
1.各学院在初审推荐时,应根据港澳台侨研究生的特点,充分发挥学术研究及其成果的导向作用。并要考虑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的推荐比例。
2.学院于6月6日12:00前将学生个人申请材料、学风承诺书,学院推荐汇总表等电子版文件压缩打包后,以“学院+2022年港澳台侨研究生奖学金推荐材料”命名,发送至xscjwszx@hqu.edu.cn。其中,推荐汇总表纸质版一份报送至学生事务办事大厅港澳台侨学生事务窗口。
3.联系人:泉州校区黄老师,0595-22690097;厦门校区林老师,0592-6160355。
附件:1.2022年港澳台侨研究生奖学金名额分配表
2.2022年港澳台侨研究生奖学金申请表
3.2022年港澳台侨研究生奖学金推荐汇总表
4.学风承诺书
学 生 处
2022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