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各学院:
为鼓励香港学生勤奋学习,积极向上,营造优良学风,学校决定评选2020-2021学年林秀华香港学生奖学金,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条件
根据《华侨大学林秀华香港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华大学〔2012〕27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同时,申请者须填写《学风承诺书》。
二、评选程序
1.个人申报:学生根据申报类别填写申请表(一人仅可申报一个奖项),并报学院初审。
2.学院推荐:学院结合申报情况和名额分配,按照评选条件进行审核,并确认推荐名单报学生处。
3.学校评审:经林秀华香港学生奖学金管理委员会审核并进行全校公示后确定获奖名单。
三、注意事项
请学院做好相关组织申报和评审推荐工作,于11月5日前将学院审核报送的推荐汇总表、学生申请表及佐证材料、学风承诺书等(一人一档以文件夹形式归整)打包压缩并命名为“学院+2020-2021学年林秀华香港学生奖学金申请材料”发送至xscjwszx@hqu.edu.cn。推荐汇总表纸质版一份报送学生处学生事务办事大厅港澳台侨学生事务窗口。
附件:1.学风承诺书
2.2020-2021学年林秀华香港学生奖学金名额分配表
3.2020-2021学年林秀华香港学生奖学金申请表
4.2020-2021学年林秀华香港学生奖学金汇总表
学 生 处
2021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