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各学院、研究院:
为践行办学宗旨,吸引和鼓励更多优秀港澳台侨学生来校学习深造,决定于4月份开展2020年度港澳台侨优秀研究生“承志英才”奖学金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1.通过华大本校推荐免试渠道录取的2020级全日制港澳台侨及留学硕士研究生;
2.通过申请审核渠道录取的2020级全日制港澳台侨及留学博士研究生;
其中,保留入学资格的研究生在保留期内、休学研究生在休学期间不予参评。
二、评选要求
1.港澳学生爱国爱港,爱国爱澳,拥护“一国两制”方针;台湾学生认同“一个中国”,拥护祖国统一;华侨华人学生热爱祖(籍)国;留学生对华友好。
2.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校规校纪。
3.身体健康,诚实守信,有良好的道德修养。
4.认真学习,态度端正,成绩良好。其中硕士生在本科期间平均学分绩点须不低于2.3,或在公开期刊(CN刊号)发表学术论文1篇。博士生在硕士期间课程成绩优良率(优良指百分制课程成绩不低于80分)达到70%及以上,或学位论文综合成绩80分及以上。
三、奖励设置
奖励金额为10000元/人。
四、评审与发放
1.个人申请。学生将申请材料提交至所在学院。
2.学院评审。学院受理申请材料并组织评选审核。审核公示后将申请表及相关材料汇总报送研究生院。
3.学校复审。复审确定获奖名单并公示并无异议后,予以正式发文并组织发放奖金。
五、注意事项
1.请各学院、研究院做好组织申报和评审推荐工作,并于4月23日12:00前将经学院审核的推荐汇总表、学生申请表及佐证材料(一人一档以文件夹形式归整)等相关电子版材料打包压缩,命名为“XX学院2020年度港澳台侨承志英才奖学金申请材料”,发送至hqugraduates@163.com;纸质版推荐汇总表(附件2)一式两份报送研究生院(厦门校区行政楼A611岳老师,泉州校区杨思椿楼404吴老师),联系电话0592-6161272。
2.奖学金申请逾期不予受理,且不再补发。
附件:1.华侨大学2020年度港澳台侨优秀研究生
“承志英才”奖学金申请表
2.华侨大学2020年度港澳台侨优秀研究生
“承志英才”奖学金推荐汇总表
3.2020年境外推免研究生实际报到名单
研 究 生 院
2021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