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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推进港澳台侨学生及留学生教育培养,激励品学兼优的专业人才积极投身到社会公益活动和学生工作中,提升学生骨干为学生服务的获得感和荣誉感,弘扬正能量。现将2020年度港澳台侨学生骨干专才奖学金评审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及奖项设立
申请对象为符合条件的我校全日制港澳台侨学生及留学生。
奖学金分四个等级,其中,特等奖每生5000元;一等奖每生4000元,二等奖每生3000元;三等奖每生2000元。
二、申请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台湾学生应认同一个中国,拥护祖国统一;港澳及华侨学生应热爱祖国、拥护“一国两制”方针;留学生应认同一个中国,热爱中华文化;
2.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有良好的道德修养;
4.在校期间勤奋刻苦、成绩良好;
5.在各级学生组织(社团)中担任学生骨干,任期满一年;
6.奖学金申请者,若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取消申请资格。
(1)入学以来因违规违纪,曾受到校级警告及以上处分者;
(2)社区表现量化考评分低于98分。
(二)具体条件
1.特等奖:学年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在全班前40%,或学年学习成绩排名在全班前40%(若在单独成班的境外生班级,上述排名位于班级前25%);研究生课程优良率达60%以上。至少组织过一次校级及以上活动并产生积极影响或受到表彰。
2.一等奖:学年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在全班前50%,或学年学习成绩排名在全班前50%(若在单独成班的境外生班级,上述排名位于班级前30%);研究生课程优良率达55%以上。至少组织过一次院级及以上活动并产生积极影响或受到表彰。
3.二等奖:学年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在全班前70%,或学年学习成绩排名在全班前70%(若在单独成班的境外生班级,上述排名位于班级前50%);研究生课程优良率达50%以上。至少组织过一次院级及以上活动并产生积极影响或受到表彰。
4.三等奖:学年学习成绩绩点不低于2.3;研究生学习成绩合格。至少组织过一次学生社团活动并产生积极影响或受到表彰。
(三)优先条件
1.积极参加学术研究、科技创新、志愿服务、社会实践和学生活动等工作并表现突出的;
2.对国家、社会和学校作出重要贡献的;
3.入学以来各课程成绩均为合格及以上的。
三、评审程序
1.个人申报: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申请奖项和等级,认真、如实填写申请表、个人事迹各一式一份。并附上个人有效证件复印件及2019-2020学年学生成绩单、获奖证明等材料一份,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
2.学院推荐:学院根据有关规定,制定评审细则进行初审,确定推荐参加校级评审的学生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报送至学生处。
3.学校评审:学生处组织评议小组进行复审,确定建议获奖学生名单经全校公示无异议后报相关部门审批。
四、注意事项
请学院做好相关组织申报和评审推荐工作,于4月9日12:00前将学生申请表、学生个人事迹、学院推荐汇总表及佐证材料等电子版(根据推荐汇总表顺序,一人一档以文件夹形式归整)打包压缩并命名为“学院+2020年度港澳台侨学生骨干专才奖学金评审材料”发送至xscjwszx@hqu.edu.cn。并将纸质版推荐汇总表报送学生处学生事务办事大厅港澳台侨及留学生专项材料窗口。
附件:1.华侨大学2020年度港澳台侨学生骨干专才奖学金
推荐名额分配表
2.华侨大学2020年度港澳台侨学生骨干专才奖学金
申请表
3.华侨大学2020年度港澳台侨学生骨干专才奖学金
申请者个人事迹模板
4.华侨大学2020年度港澳台侨学生骨干专才奖学金
推荐汇总表
学 生 处
2021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