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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度福建省高校台湾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闽教办合作〔2021〕7号),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现将评审2020年度福建省高校台湾学生奖学金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本科生奖学金每生6000元、硕士研究生奖学金每生8000元、博士研究生奖学金每生10000元。
二、评审范围
1.参照《华侨大学台湾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华大学〔2018〕36号)有关规定执行。
2.除2020级新生外的,正常学制内的全日制台湾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可申请。
3.2020年度未受到校级警告及以上处分,且无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者。
4.2020年度教育部台湾学生奖学金建议获奖人选可优先。
三、评审程序
1.个人申请。符合条件的台湾学生填写《2020年度福建省高校台湾学生专项奖学金申请表》(见附件1)于4月21日下午17:00前将电子版和纸质版提交学院。
2.学院推荐。学院根据名额分配(见附件2),等额确定推荐人选,并将学生申请表及推荐汇总表(见附件3)报送学生处。
3.学校复核。学生处组织评议小组进行复核,按照“择优推荐,宁缺毋滥”的原则,经评议小组复核并公示无异议后,确定获得者建议名单报福建省教育厅审定。
四、注意事项
1.因2021年3月,学校已开展教育部台湾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且本次省级奖学金评审周期较短,时间紧、任务重。故本次奖学金评审,学校层面仅收集学生申请表及推荐汇总表,其他佐证材料无需提交。
2.若学院无法足额推荐,其空缺名额由学校统筹择优遴选确定。
3.请学院于4月23日上午11:00前,将学生申请表、推荐汇总表等电子版文件压缩打包后,以“学院+2020年度福建省高校台湾学生奖学金获得者建议名单推荐材料”命名,发送至xscjwszx@hqu.edu.cn。其中,学生申请表、学院推荐汇总表纸质版各一式一份报送至学生处学生事务办事大厅。
附件:
1.2020年度福建省高校台湾学生专项奖学金申请表
2.2020年度福建省高校台湾学生奖学金名额分配表
3.2020年度福建省高校台湾学生奖学金推荐汇总表
学生处
2021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