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请及时通知有意向申请者,仔细阅读以下文件,在11月10日下午17:00前陆信息门户-办事大厅-奖学金-泉州慈善总会华侨大学学生奖助学金进行申请,并打印纸质版成绩单一份交至学院E4-312办公室。
华侨大学学生处文件
校学〔2022〕83 号
关于评选2022年泉州市慈善总会华侨大学学生奖助学金的通知
各学院:
为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激励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根据《泉州市慈善总会华侨大学学生奖助学金实施办法》相关规定,拟于11月评选2022年泉州市慈善总会华侨大学学生奖助学金,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条件
遵照《泉州市慈善总会华侨大学学生奖助学金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见附件1)。
二、评选要求
1.在开展评选活动时应严格掌握评选标准,认真实施评选方法,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2.申请者必须是2022-2023学年阳光成长计划成员,其中学习成绩认定为入学以来的平均学习绩点,综合素质测评德育测评分不低于90分。
3.名额及比例分配。今年泉州市慈善总会华侨大学学生奖助学金资助额度为3000元/人,名额50个。各学院推荐名额应严格按照推荐名额控制数执行(见附件2)。
4.学生登陆信息门户-办事大厅-奖学金-泉州慈善总会华侨大学学生奖助学金进行申请,资助辅导员、学院、学校分别在系统进行审核,学生处对通过三级审核的名单予以公示,公示结果报送至泉州市慈善总会。
三、材料报送
各学院将从信息门户导出打印《泉州市慈善总会华侨大学学生奖助学金报送汇总表》以及加盖学院公章的学生入学以来成绩单(各一式一份),报送至两校区学生处学生资助中心。
附件: 附件1:泉州市慈善总会华侨大学学生奖助学金实施办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