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2022级新生班级:请及时通知有意向申请者,阅读以下文件,在11月3日中午12:00前将以下材料按时按规提交:
纸质版材料:《华侨大学南安校友会新生助学金审批表》(附件2,一式两份)、《华侨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及相关证明材料报送至学院团委办公室E4-311。
电子版材料:《华侨大学南安校友会新生助学金审批表》(附件2)、《华侨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及《华侨大学南安校友会新生助学金汇总表》(附件3)发送至邮箱clxytw@hqu.edu.cn,并命名为“姓名+南安校友会新生助学金”。
华侨大学学生处文件
校学〔2022〕79 号
关于评选2022年华侨大学南安校友会新生助学金的通知
各学院:
为鼓励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华侨大学南安校友会捐资设立“华侨大学南安校友会新生助学金”。根据《华侨大学南安校友会新生助学金实施细则(暂行)》相关规定,拟于11月评选2022年华侨大学南安校友会新生助学金,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条件
遵照《华侨大学南安校友会新生助学金实施细则(暂行)》的有关规定执行(附件1)。
二、评选要求
1.在开展评选活动时应严格掌握评选标准,认真实施评选,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2.华侨大学南安校友会新生助学金获得者须从各学院2022-2023学年本科阳光成长计划成员中产生。
3.金额及名额分配。华侨大学南安校友会新生助学金资助额度为2000元/人,各学院推荐符合条件的学生,名额由华侨大学南安校友会分配。
4.申请者应先填写《华侨大学南安校友会新生助学金审批表》(附件2),并提供《华侨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如高中毕业证书复印件或户口本首页、本人内页复印件。经学院初审、学生处复审、全校公示后,学生处将公示结果报送至华侨大学南安校友会审批。
三、材料报送
各学院将《华侨大学南安校友会新生助学金审批表》、《华侨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各一式两份)、相关证明材料及《华侨大学南安校友会新生助学金汇总表》(附件3)报送至学校。
附件: 附件1:华侨大学南安校友会新生助学金实施细则(暂行).docx
附件2:华侨大学南安校友会新生助学金审批表.doc
附件3:华侨大学南安校友会新生助学金报送汇总表.xls
附件4:华侨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docx
学 生 处
2022年10月31日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
华侨大学学生处 2022年10月31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