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院2021-2022学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拟推荐名单的公示
我院研究生:
根据《华侨大学研究生奖学金实施办法(试行)》(华大研〔2021〕19号)、《suncitygroup太阳集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办法》以及《suncitygroup太阳集团研究生科研成果认定办法》等有关文件精神和相关规定,学院成立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小组,综合考虑提出申请研究生的学术成果和综合素质,经过研究生奖学金评选小组讨论,严格按照奖学金评选规定,确定拟推荐人选,现将我院2021-2022学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拟推荐名单公示如下:
博士(正选):
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刘凯凯
化学专业:吕梓禧
硕士(正选):
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陈静甫
化学专业:陈 璐
剩余名额择优推荐:曹凤仙
公示期:2022年10月7日-10月13日
若对公示内容持有异议的,请于2021年10月13日上午10:00前向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小组反映。
联系电话:0592-6162229
联系邮箱:clxytw@hqu.edu.cn
联系地址:我院团委办公室E4-312室
中共suncitygroup太阳集团委员会
2022年10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