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suncitygroup太阳集团委员会
材料委〔2018〕16 号
我院关于评审2018-2019学年本科生老生“阳光成长计划”的通知
各班级:
根据《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华侨大学“阳光成长计划”资助办法》、《华侨大学海外学生助学金管理办法(试行)》,决定面向境内、外学生开展2018-2019学年老生“阳光成长计划”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对象
我院符合《华侨大学“阳光成长计划”资助办法》及《华侨大学海外学生助学金管理办法(试行)》中规定条件的全日制非毕业班本科生。
二、资助内容及标准
“阳光成长计划”的资助内容主要分为助学贷款、国家助学金、勤工助学三项。本科生国家助学金标准为400元/月、300元/月、250元/月三个等级,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月300元左右,资助时间为10个月,从2018年9月至2019年6月。
三、名额控制与等级确定
各班级根据本学年“阳光成长计划”的实施情况确定下学年的成员名单及资助等级,总数应控制在本班境内人数的25%以内,其中,获国家助学金人数不得超出本班境内人数的20%,国家助学贷款人数最高不得超出本班境内人数的10%。
实际资助需求总量较少、已通过奖学金等方式自立而无需直接资助、希望通过勤工助学获取资助的学生,如符合“阳光成长计划”成员申请条件,应纳入“自立生”类别,以便参评励志奖学金等其它奖助项目,但“自立生”名额应控制在境内非毕业班本专科学生人数的5%以内。
为进一步落实国家精准帮扶政策精神,推进我校精准资助工作,对于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孤残学生、烈士子女或突发事件等特殊情况的学生,经身份核实,可直接获得一等助学金资助。
各班具体名额分配及标准金额分配参考《2018-2019学年各班阳光成长计划人数分配参考》(附件7),原则上各班级需严格按照所划定的名额比例来评定,特殊情况下可做班级内部等级名额微调,但等级仍需曾正态分布且金额不能超过班级助学金上限,包括自立生和贷款人数也需严格遵守限定范围。
四、评审步骤与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学生提出申请、提供材料(5月31日至6月4日)
老申请学生(即2017-2018学年已纳入阳光成长计划者)填写新一年阳光成长计划申请表(附件一)(双面打印,手写),写明上一年已获资助与奖励情况,并回顾过去一个学年学习、生活作出总结,提出下一学年的学习生活规划。
新申请同学(即2017-2018学年未纳入阳光成长计划者)除了上交阳光成长计划申请表(写明对下一学年的学习生活规划),还需要出具《华侨大学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附件二,需盖镇一级以上民政局的公章),并附纸写明自己的家庭情况。
所有贷款学生无论新贷、续贷都需要确认自己能够成为2018-2019学年阳光成长计划学生(与班委、班主任联系确认),新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或陈进强贷学金的学生应按《2018-2019学年贷款申请材料清单及要求》(附件三)准备材料。陈进强贷学金材料均一式两份,上交时间为6月19号上午12:00前。新申请国家助学金贷款的材料上交时间为6月25号上午12:00前,需要注意的是已申请生源地贷款的同学不得再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续贷学生仅需通过学工系统申请阳光成长计划,并申请贷款,确认贷款需求,无需再次提交贷款材料。
第二阶段:班级联审和班主任谈话(6月5日至6月8日)
1、班级负责人将申请阳光成长计划学生申请材料进行汇总。班委确定阳光成长计划评审委员会,成员包括班主任、班干部、普通同学等各类学生代表组成,一般为7-11人。评审委员会成员对申请对象进行关注和了解。 如评审委员会认为有必要,可以以一定形式征求班级全体同学的意见。
2、班委组织召开阳光成长计划评审会议,根据申请学生家庭经济情况、在校期间各方面综合表现进行考察与评议。基本考察条件为:1) 拥护社会主义祖国,品行良好、诚实守信;2)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3)自觉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当年度未受学校纪律处分或院级及以上通报批评;4)勤奋学习,态度端正,入学以来累计平均学习绩点不低于2.5,个别特殊情况的同学可放宽至2.0(备注:介于2.0-2.5之间的同学,如班级评审小组相信其在本学期末绩点能上升至2.5以上,可以纳入)。
3、对于上学年已在计划内的同学,结合其学习成绩、学习态度、生活作风、关心支持班级活动和工作的积极程度、社区表现、参加学生活动情况、志愿服务以及社会实践等情况,并参考阳光测评统计结果,综合考虑是否继续纳入计划。对于助学金等级,可以根据以上综合情况作出相应的调整(降低或者提高);对于自立生,如果班级认为表现较好,亦可以将其纳入国家助学金的补助范围。
第三阶段:学生网上申请和班主任网上审核(6月9日至6月12日)
1、经班级评定小组确定好名单和等级并公示后,逐一通知被评上2018-2019学年的阳光生登录信息门户—学工系统—资助服务—阳光计划申请进行网络申请,申请等级等相应信息需与班级评审结果保持一致,需进行贷款的同学需要同时在系统中申请贷款填写相关信息,接下来由班主任网上审批。
2. 班主任需在6月12日晚上22:00前登陆学工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班主任审核,请班主任严格按照班级评审结果进行审核,班主任系统审批后的名单及等级需与最终班级审核汇总表的信息一致。
材料上交:
附件四的班级评审汇总表电子版务必于6月12日下午17:00之前发送至clxytw@hqu.edu.cn,同时在6月12日下午17:00之前务必上交学生申请表、学生经济情况调查表及个人家庭情况说明(新申请加入)、班主任谈话记录表、班级评审汇总表等纸质版材料。未提前办理家庭情况调查表的学生可填写电子版后发至家庭所在地盖章,经扫描、传真等方式打印出来上交,务必保证清晰度。
第四阶段:辅导员谈话和学院审核(6月13日-6月17日)
辅导员可在查看学生递交材料、与申请学生谈话后对班级递交名单进行部分调整。名单最后由学院党委召开学生工作会议讨论确定。确定后将在学院主页及公告栏公示。各班级注意查看并告知学生本人和班主任。
学院公示后,纳入阳光成长计划的同学需上交阳光成长计划承诺书(附件五),由班委收齐,6月25日前统一交至团委办公室E4-311。
五、评审要求
1.“阳光成长计划”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和学校、学院对他们的关爱,各班级要高度重视,认真审核,做好政策宣传、民主评议、调查核实、结果公示等环节。各项工作和材料须按时按要求完成、上交。如有延误者,将减少班级名额配比。
2.“阳光成长计划”实行动态管理,对本学年已在该计划中的学生,学院将通过面对面交谈、回访其亲友等途径侧重了解学生在受助期间学习、生活、志愿服务等方面的情况,以便对其资助情况做出调整。如绩点过低的同学可降低补助等级或取消资格。
六、几点说明:
1.按照国家《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学校相关规定,未按规定交缴学费的将不予注册。申请助学贷款中的学费部分将由学校直接扣缴作为2017-2018学年的学费。
2.贷款学生无论新贷、续贷都需要在学工系统中申请,被认定为“阳光成长计划”成员,并申请贷款。
3. 所有阳光生都需填写附录1的申请表,自立生也属于阳光生。
4.“阳光成长计划”成员将作为“华商研究生助学金”、“双困毕业生求职补助”等助学金、困难补助资格认定条件。
5.“阳光成长计划”成员应参与义工服务、成员交流会、参加感恩教育系列活动。无故未到、态度恶劣者将降档或直接取消“阳光成长计划”成员资格。资助学生获得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后应优先偿贷偿费。
6.只要有申请此次阳光生都需要进行班主任谈话,包括上一学年的老申请阳光生、此次评定审批未能通过的学生都需要,在班级审核汇总表里,排序依次为一等、二等、三等、自立及未评定上的同学,都需要记录在表格中,且所有名单均需按照困难程度从高到低排序。
中共suncitygroup太阳集团委员会
二0一八年五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