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华侨大学委员会组织部文件
委组〔2009〕30号
关于开展2009—2010学年党支部工作
“立项活动”的通知
各总支、直属支部:
为进一步推动基层组织的建设,充分调动基层组织和广大党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党支部组织生活的质量,增强党支部工作的活力。经研究,决定在2009-2010学年继续开展党支部工作“立项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党支部工作“立项活动”的指导思想和目标
开展党支部工作“立项活动”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围绕党的组织、思想、作风和制度建设,以提高党支部组织生活质量为着眼点,进一步增强党支部工作的活力,落实学校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目标、任务。要通过开展党支部工作“立项活动”,不断增强党支部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使之成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坚强阵地。
二、党支部工作“立项活动”的程序
1、项目设计:各党支部要发挥广大党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发动广大党员根据本单位的实际设计党支部活动的具体形式。要形成具体的活动方案,载明主题、活动形式、时间、地点、参加对象、经费预算以及其他保证措施等事项。
2、项目申报:党支部将酝酿成熟的项目上报党总支,党总支根据项目的意义、可行性等情况进行审核,对同意其立项的活动要给予必要的经费及其他条件的支持。党总支在党支部上报的项目的基础上,选择其中优秀的活动项目上报校党委,由校党委组织评审,并适当予以经费上的资助。
3、项目管理:党总支要对党支部活动进行监督,对党支部项目的执行情况,活动开展情况及活动经费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项目完成后,党支部要认真进行总结,写出项目执行情况的报告。党总支组织验收。主要对其目标、效果进行考评,党总支对完成情况好的要予以表彰。对党总支选送并已立项的优秀项目,党委组织部将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验收,同时开展校级党支部工作“立项活动”优秀成果的评选和表彰工作,并从中选送优秀项目参加省级党支部工作“立项活动”优秀成果的评选和表彰。
三、开展党支部工作“立项活动”的时间安排
开展党支部工作“立项活动”主要分为三个阶段,具体时间安排为:2009年10月至2009年11月中旬,学校下发文件、各党支部酝酿并向党总支申请报项目;2009年11月至2010年9月,党总支选择优秀项目上报校党委、党支部工作“立项活动”的开展、党支部工作“立项活动”的总结;2010年9月,校党委组织部对党总支选送的优秀项目组织评选,并向上级党组织推荐优秀项目参加评选。
四、开展党支部工作“立项活动”的几点要求
1、开展党支部工作“立项活动”是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重要载体和有效手段,是增强基层党建工作活力的具体措施,各党总支、直属支部要加强指导,精心组织做好2009-2010学年党支部工作“立项活动”工作。
2、党支部工作“立项活动”要紧密围绕党委中心工作,具有较强的时代气息;要讲究针对性和实效性;要切实可行,易于操作;要广泛发动,参与面广,取得较好效果。在党支部活动内容上,既要与学校党的中心工作相结合,又要与学校教育、教学、科研、管理等中心工作相结合。
在党支部活动形式上,要明确三个区别:一是党日活动与党支部工作“立项活动”的区别。党日活动是指一个单位时间党的组织生活,一般时间较短,内容较单薄。而党支部工作“立项活动”是一项系统性的活动,时间一般较长,可以是连续的一段时间,也可以是不连续的若干个时间段;党员可以集中开展活动,也可以分散成若干个或个别开展活动;活动内容可以是一个,也可以是多个;党支部工作“立项活动”体现出更强的系统性、连续性、整体性。二是到革命圣地、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参观学习、接受教育与一般游玩的区别。我国的革命传统教育、爱国主义教育资源丰富,教育基地较多,充分利用这些教育基地开展党员教育活动,主题突出,形象直观,具有较强的感染力和说服力。在经费许可的情况下,可以到这些地方去参观学习、接受教育,但回来后要对他们“参观学习、接受教育”的成果进行检验,及时组织党员进行讨论、交流,巩固学习效果。三是服务中心工作、与中心工作相结合与以中心工作代替党支部工作的区别。在工作中,要注意预防以中心工作代替党支部工作。党支部要在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努力完成学校的各项工作的同时,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健全党的生活,严格执行党的纪律,经常听取党员和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了解分析师生员工的思想情况,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3、党支部工作“立项活动”由各党支部在充分酝酿后向党总支申报,在党支部申报的基础上,各总支要对支部申报的支部工作“立项活动”的项目进行评审,并选择一批优秀项目作为总支资助项目。在此基础上,由各总支推荐2-4个优秀项目作为校级党支部工作“立项活动”候选项目。各总支推荐的项目须填写《华侨大学党支部工作“立项活动”申报表》(一式一份),并于2009年11月13日之前报送校党委组织部,同时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组织部电子信箱zzb@hqu.edu.cn。
4、在各单位推荐的基础上,学校将择优选择一批优秀项目作为校级立项项目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项目完成后,党委组织部将组织人员对党支部工作“立项活动”立项项目进行验收,同时开展校级党支部工作“立项活动”优秀成果的评选和表彰工作,并从中选送优秀项目参加省级党支部工作“立项活动”优秀成果的评选和表彰。
附:《华侨大学党支部工作“立项活动”申报表》
中共华侨大学委员会组织部
2009年10月10日
关于开展2009—2010学年党支部工作.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