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华侨大学委员会文件
华大团〔2010〕1号
关于开展2010年寒假学生进村挂职社会实践活动的通知
各团委:
根据《泉港区人民政府与华侨大学合作发展协议》中关于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的有关精神,经与泉港团区委协商,现决定面向泉港籍在校学生开展寒假到该区部分农村挂职团支部副书记的社会实践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奉献家乡、服务海西”为主题,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中央关于做好大学生服务基层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为促进大学生成长成才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服务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作贡献。
二、参加对象及条件
1.泉港籍在校学生;
2.身体健康,有志参加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农村,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思想素质;
3.热爱农村基层工作,具有吃苦耐劳、无私奉献的精神和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4.遵纪守法、服从安排,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
三、活动内容
1.团的基层组织建设。协助挂职村开展团的各项工作,活跃农村团员青年文化生活;了解、掌握和报送团员青年思想动态;协助村团支部书记做好团员发展、团籍管理等工作;广泛联系所在村青年,特别是假期返乡青年,宣传泉港经济社会发展形势。
2.政策宣传。配合区、乡镇(街道)有关部门,广泛开展综治、计生、服务青年就业创业和劳动技能培训等方面的政策宣传,参与“泉港区青年创业小额贷款扬帆信贷”项目和YBC青年创业扶助模式的宣传、咨询和推广工作,引导青年就业创业。
3.志愿服务。倡导农村生态文明,参与家园清洁行动,为所在村老、弱、病、残等弱势群体提供志愿服务。
四、实施步骤
1.志愿报名。志愿参加挂职锻炼的泉港籍在校生于1月12日前向所在学院团委递交《泉港区挂职村团支部副书记报名表》,由学院团委进行资格审查。
2.学院汇总。各学院团委于1月13日前将本单位学生报名情况汇总报送至两校区校团委办公室,《学院参加挂职锻炼学生信息汇总表》的电子文档发送至hqutw@163.com。
3.学校推荐。经校团委审核推荐,社会实践团队持学校介绍信,前往相关实践地点进行挂职锻炼。
4.挂职学生志愿者由校团委和泉港团区委共同负责,校团委指定带队辅导员老师,定期跟踪了解挂职情况,团区委和各有关乡镇(街道)团委负责人进行经常性业务指导。挂职学生志愿者所在村团支部书记为挂职学生志愿者第一联系人。
5.到村挂职团支部副书记为志愿服务,挂职期满后应形成一份挂职锻炼工作总结报告,并经所在村、乡镇(街道)及泉港团区委签署挂职意见后交校团委及所在学院团委备案,并作为今后评先评优依据。
附件:
1.泉港区挂职村团支部副书记报名表.doc
2.学院参加挂职锻炼学生信息汇总表
共青团华侨大学委员会
二○一○年一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