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表彰先进,激励广大团员青年和团干部为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而努力奋斗,共青团福建省委决定于今年“五四”前评选、表彰一批福建省优秀共青团员和优秀共青团干部。现将有关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 福建省优秀共青团员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德高尚;
3、勤于学习,善于创造,甘于奉献,业绩突出;
4、保持团员先进性,热心帮助青年进步;
5、本人或所在单位曾获得县级(含)以上组织表彰。
(二)福建省优秀共青团干部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德高尚;
3、热爱团的岗位,密切联系青年,竭诚服务青年,在团的岗位上勤奋工作、锐意创新、成绩显著;
4、坚决执行团的上级机关决议,积极参与全团重点工作,在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和基层工作中表现突出;
5、从事团的工作一般不少于2年;
6、本人或所在单位曾获得县级(含)以上组织表彰。
福建省十佳共青团员、十佳共青团干部原则上由团省委从本批经过各设区市级团委推荐的福建省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中择优产生。申报“福建省十佳共青团干部”的人选,原则上以县级(含)以下基层团干部为主,其本人和所在的团组织曾获得设区市级(含)以上部门表彰。
二、申报名额
各学院推选福建省优秀共青团员1名和福建省优秀共青团干部(原则上为专职团干)1名。
三、申报办法
提名申报。请各班级团支部面向广大团员,结合班级实际和工作开展状况,严格按照人选条件与名额,组织开展人选的初步申报工作,有意参选者请在3月15日上午12点前将《申报表》及个人事迹材料(1500字左右)交至学院团委,并将材料电子版发送到clxytw@hqu.edu.cn。逾期未报,则视为自动放弃。
附件:1、2009年度福建省优秀共青团员人选申报表.doc
2、2009年度福建省优秀共青团干部人选申报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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