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华侨大学委员会文件
华大团〔2010〕7号
关于招收华侨大学21世纪高级复合型人才学校
第十一期学员的通知
各学院团委:
在校党政领导的关怀和指导下,经校团委、教务处和学生处等单位的精心运作,华侨大学21世纪高级复合型人才学校(以下简称人才学校)已经成功举办了十期,为培养素质全面、社会适应能力强、具有创新精神的复合型人才提供了良好平台,在大学生素质教育和高素质人才培养方面起到了示范性和导向性作用。根据《人才学校学员管理暂行规定》要求,现决定面向全校招收第十一期学员,有关招生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养目标
通过选拔80名(泉州校区50名,厦门校区30名)优秀学生利用课余时间在人才学校进行为期一年的系统培训。力求全面提高学员的政治理论和道德素质,深化各个领域的知识和能力运用,培养创新精神、团队意识、实践能力和较强的社会适应性,以适应当今社会对复合型人才提出的全新要求。
二、招收对象
1.各学院“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基础好、发展潜力大的2008级本科学生;
2.前两学期专业学习和综合测评成绩处于班级前20%;
3.2009年9月至2010年3月,学生社区住宿生表现分未列入本楼栋后30%者或者考评结果居楼栋后30%,但综合考评成绩不低于98分,且无出现违规违纪行为;
4.本学年未受到警告及以上纪律处分者;
5.除以上必备条件外,优先录取的条件参照“人才学校学员管理暂行规定”执行;
6.对于在某方面确有专长的同学,经学院推荐、校团委常委会讨论可以破格录取。
三、报名要求
采取学生个人申请和学院团委推荐相结合的形式报名,凡具备上述条件者均需填写《华侨大学21世纪高级复合型人才学校报名申请表》(校团委网站下载),经所在学院团委审核同意后,4月14日前报两校区校团委办公室。校团委在资格审查的基础上,将采取面试或其它形式对申请人员进行评议考核,考核通过者取得入学资格,并发给学员证。
学员招收工作是办好人才学校的前提,请各学院团委重视并及时做好宣传工作,积极动员符合条件的优秀学生报名参加,做好初审和把关工作,确保本期人才学校教学计划顺利实施。
共青团华侨大学委员会
华 侨 大 学 教 务 处
华 侨 大 学 学 生 处
二○一○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