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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3—2014学年学生党员民主评议工作的通知

2014-05-12  点击:[]

中共suncitygroup太阳集团委员会
材料委【2014】16

关于开展2013—2014学年学生党员民主评议工作的通知
各学生党支部:
为更好地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增强学生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引导、激励学生党员在学习、工作、生活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结合学院情况,经研究决定开展2013-2014学年学生党员民主评议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议对象及方式
1、评议对象:我院学生党员(含研究生)必须参加年度民主评议。
2、评议方式:学生党员民主测评采用党员互评、群众测评及组织评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学生支部可根据支部特点制定相应的评议办法。
二、评议等级:
1、等级评定:A级:排名20%以内,B级:排名在20%50%C级:排名在50%80%D级:排名在80%100%
2、评议年度受到处分的不得评为优秀等级。
三、民主评议结果的使用
1、依据评议等级,由学院党委择优予以表彰;
2、对排名靠后的党员给予相应的批评教育,并要求制定整改措施,限期整改。视党员的整改情况,与预备党员的转正、正式党员的鉴定挂钩。
四、评议要求
1、各支部应召开全体党员大会,由支部书记主持,布置本次党员民主评议的各项工作,并提出具体要求;
2、评议应本着客观、公正、民主、负责的态度对党员进行民主评议。
3、请各支部在5月31日前完成民主评议工作,并将《学生党员民主评议表》、《评议结果汇总表》、评议细则及支部评议过程相关材料等交至学院E4-309,并将《评议结果汇总表》发至251813445@qq.com
suncitygroup太阳集团党委
2014年5月12
suncitygroup太阳集团学生党支部民主评议细则
一、评议原则
1、各学生党支部按照要求,公平公正进行民主评议活动;
2、各学生党支部从全体党员中评选出优秀党务工作者,从正式党员中选出优秀党员;
3、受过处分同志没有参选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资格;
4、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不重复评选。
二、评议流程
1、各学生党支部组织班级党员开展民主生活会,加强支部党员对自身认识;
2、各学生党支部根据评议细则和评分标准组织支部成员进行测评并量化打分;
3、各学生党支部根据评议细则,根据最后得分确定各位党员评议等级;
4、各学生党支部按照要求将评议结果在规定期限内上报学院党委审查备案;
5、各学生党支部综合党委意见,确定本支部各位党员最终评议等级,并进行公示。
三、评议方式
此次测评分数由基础分与附加(减)分两部分组成。
(一)基础分部分参照党员民主评议评分标准进行测评,个人测评分(A)占10%,党员互评分(B)占30%,支部支委会评议分(C)占30%,群众测评分(D)占30%
基础分=A×10%+B×30%+C×30%+D×30%=0.1A+0.3B+0.3C+0.3D
1、个人测评分(A)按照评分标准,个人实事求是的进行自评;
2、党员互评分(B)按照评分标准,支部党员进行互评,取平均分作为互评分数;
3、支部支委会评议分数(C)按照评分标准,由支部支委公平公正进行打分,取其平均值作为最后得分;
4、群众测评分数(D)按照要求,对各位党员进行民主测评,以100分为基准,按照得票比例折算成最后得分。
(二)附加(减)分部分参照党员民主评议评分标准,根据各位党员日常学习绩点、科技创新活动、文体活动、社会实践活动、志愿服务活动等进行量化加(减)分。附加(减)分以提供的数据或者奖状证书为依据。
四、评议等级
1、各学生党支部根据本支部人数,最终确定本支部党员民主评议等级。
2、根据最后得分高低将正式党员排名,由高到低确定优秀党员名单,优秀党员人数占支部总人数5%;
五、本评议细则从2013年512日起实行
六、本细则最终解释权归我院党委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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