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各班级认真阅读文件,结合班级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申报。欲申报者请在3月16日(周三)下午5点前按照规定将材料电子版发至clxytw@hqu.edu.cn。(暂不交文本版)
我院团委
2016年3月11日
共青团华侨大学委员会文件
华大团〔2016〕5号
关于组织申报2015年度福建省五四先进集体及个人的通知
各学院团委、团工委:
现将《共青团福建省委 福建省青年联合会关于开展第十三届‘福建青年五四奖章’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团闽委联〔2016〕7号)、《共青团福建省委办公室关于申报2015年度‘福建省优秀共青团员’、‘福建省优秀共青团干部’、‘福建省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的通知》(团闽委办〔2016〕10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仔细阅读,严格遵照相关评审要求,认真组织申报。
我校在各类荣誉中推荐名额分配情况如下:“福建青年五四奖章”集体1个、“福建青年五四奖章”个人1名、“福建省优秀共青团员”4名、“福建省优秀共青团干部”2名、“福建省五四红旗团委”2个、“福建省五四红旗团支部(总支)”2个。每个学院每项可各推荐1个(人)。
现将推报过程中的注意事项提醒做几点要求:
1.本次评选依照要求差额推荐,同时须报送省里竞争。
2.各级团组织务必充分利用此次评选表彰活动为契机,积极推进本单位数字共青团工作,查缺补漏,完善在福建数字共青团系统相关记录,养成活动及时上网上系统良好习惯。
3.福建省优秀共青团员、福建省优秀共青团干部候选人均须是注册志愿者、青年网络文明志愿者且分别在“福建志愿行”网站、福建数字共青团系统上有记录;其中,福建省优秀共青团员评选保留团籍的党员比例不超过30%。福建青年五四奖章集体要求团队35岁以下青年数应不少于集体人数的60%。
4.本次评选规定所需的荣誉要求是综合类奖项,不包括竞赛类、提名奖。
5.各级团组织要利用此次活动广泛开展青年先进典型宣传活动,宣传工作与推报工作同步启动。其中,“福建青年五四奖章”推报工作要求本级团属微博微信有宣传截图作为推报材料一并报送,宣传成效纳入评选参考因素。
请各学院结合以上要求,严格把关申报材料,按文件要求规范填写,按时提交包括校内提名汇总表、申报表、申报事迹材料并附上获奖材料复印件在内的申报材料(普通A4纸黑白打印即可)。上报的各类奖项需经过学院党委审核。各单位须于3月21日下午17:00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校团委两校区办公室,同时将电子版材料统一打包发送到校团委组织部邮箱:hquzzb@163.com(邮件主题命名形式为:XXX学院福建省五四先进集体及个人申报材料)。逾期未上报者,视为自动弃权,校团委将根据有关程序组织公平评选。
联系人:谌祉樾 联系电话:0595-22693537
附件:
1.共青团福建省委福建省青年联合会关于开展第十三届“福建青年五四奖章”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2.共青团福建省委办公室关于申报2015年度“福建省 优秀共青团员”、“福建省优秀共青团干部”、“福建省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的通知
3.福建省五四先进集体及个人校内提名汇总表
(表格通知等均在班支群、我院组织E家群共享)
共青团华侨大学委员会
2016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