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侨大学教务处文件
教务〔2013〕57号
关于2013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和2012年项目结题验收的通知
各学院:
为加强对国家级、省级和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计划项目的管理,掌握各计划项目实施和进展情况,促进项目研究,确保按时完成既定的项目任务,教务处决定于本学期对2013年国家级和福建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计划项目(共98项)进行中期检查及2012年国家级、省级和校级计划项目(共217项)结题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3年国家级和福建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计划项目中期检查
(一)检查内容
1.各项目自主组织设备和材料、实施实验、分析处理数据、独立撰写阶段性结果报告的进展情况。
2.项目经费使用的情况(对照立项申请表经费预算)。
(二)检查方式
1.自查。由各学院自行组织(详见附件2)。要求项目负责人填写项目中期检查表,交导师、所在学院审核和签署意见。中期检查表于2013年11月30日前交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该表电子版传至sjk@hqu.edu.cn。厦门校区可通过A602转交。
2.抽查。教务处组织相关人员对各项目自查情况进行抽查,对于不能按时完成研究计划的项目将提出意见备忘录,督促其相关问题的整改。
二、2013年国家级、省级和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计划项目结题申请
2013年国家级、省级和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计划项目起止时间原则上按申报书所预定的时间执行,凡既到截止时间又已完成申报书预定各项任务的项目(尤其项目负责人是毕业班学生),可按下述“结题验收”步骤提交相关材料。
三、2012年国家级、省级和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除已结题并提交相关材料外)
(一)项目结题申请的步骤
1.请各学院通知2012年国家级、省级和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负责人和指导老师(还未结题名单,详见附件1),按期完成结题工作。项目负责人填写《华侨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报告书》,经指导教师签署意见后与相关项目结题报告和研究成果一并提交所在学院(一式两份)。研究成果包括:总结报告、调查报告、论文、设计、专利、成果实物以及相关的原始资料(软件原代码、调查问卷、实验记录及数据等)等。
2.于2013年12月15日前,学院应组织专家对项目组所提交的结题报告及研究成果进行验收答辩,并签署验收答辩意见,学院自留副件存档,将原件报送学校学生科技文化创新指导委员会办公室(杨思春科学楼312室,厦门校区可通过A602转交),材料电子版传至sjk@hqu.edu.cn
(二)研究成果文档格式
为了方便参与国家级、省级和校级计划项目学生的学术交流和成果展示,促进各学院交流创新创业教育经验,学校决定汇编《2012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研究成果。现就研究成果文档格式说明如下:
1.研究成果必须整合为一个Word文档,研究成果文件名格式:级别+年度—+姓名+项目编号(或春季(秋季)序号)(如:国家级2012年—张三201210385001)。
2.项目人申请结题时,都必须提交1份参加《2012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计划项目研究成果汇编》材料,其研究成果文档应按规定格式编排(附件5)
附件:(点击红色标题下载)
1.2012年国家级、省级和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应结题名单”
2.2013年国家级和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应提交中期检查名单”
3.附件3:华侨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计划项目中期检查表.doc
4.附件4:华侨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计划项目结题报告书.doc
5.附件5:大学生创新创业计划项目研究成果文档格式.doc
请各课题负责人按照文件要求认真做好中期检查和结题的准备工作。1、中期检查的请按照文件要求在11月22日前提交相关材料到学院团委,并发电子版至clxytw@hqu.edu.cn;2、结题的请在12月6日前提交相关材料到学院团委,并发电子版至clxytw@hqu.edu.cn;
教 务 处
2013年10月31日
2012年未结题项目以及2013年立项项目(点击图片查看)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