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侨大学教务处文件
教务〔2014〕12号
关于组织申报2014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及获奖项目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和学校有关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启动2014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申报和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4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
(一)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分三个级别
1.2014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45项,每个项目国家财政支持建设经费1万元。
2.2014年福建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若干项,每个项目福建省财政支持建设经费0.5万元。
3.2014年华侨大学大学生科技文化创新立项项目若干项,每个项目学校支持建设经费不超过0.5万元。
上述各级别申报和评审互不交叉,即申报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计划项目只参评国家级,以此类推。
(二)申报条件
1.凡是对科研有浓厚兴趣、学有余力的普通全日制本科生均可参与申报。已获得项目资助且未结题者不得参与申报。
2.项目负责人一般要求非毕业班学生,项目成员一般不超过5人。鼓励跨学科、跨年级、跨专业、组队申报和合作研究。但个人不得同时在不同项目之间交叉申报。
3.项目研究原则上一年内完成,特殊情况下不超过一年半。项目必须在负责人毕业前完成结题答辩。
4.申请人可根据申请级别所对应的支持建设经费,填写“项目经费使用计划”。
(三)申报程序:
1.学生填写《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书》交所在学院。
2.学院评审、排序、签署意见后向学校科技文化创新工作办公室(教务处)推荐申报。
3.学校召开评审会,根据教育部、福建省教育厅和学校要求,分别评出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福建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和华侨大学大学生科技文化创新立项项目,合理安排创新项目和创业项目的比例,理工类项目入围不低于40%。
4.国家级和福建省级立项项目须上报教育部高教司和福建省教育厅予以审核确认。
所有获准立项项目必须承诺遵守学校的相关规定,按计划认真开展研究和实践工作,按期结题。
二、获奖项目奖励申报
学校对参加各级各类科技文化创新竞赛的获奖学生和指导教师进行奖励。学生获奖作品申请奖励时,须向学校科技文化创新办公室提交获奖证书及竞赛邀请函复印件,以便汇总提交校科技文化创新工作指导委员会认定。
三、工作要求
1.学生填写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书》(须经学院评审并签署意见),纸质材料一式两份以及电子版;《各学院申报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汇总表》(国家级、省级和校级要分开填写)纸质材料一份以及电子版。(有意申报者请在3月21日下午5点前将材料交至学院团委并发送电子版至clxytw@hqu.edu.cn)
2.申请奖励的获奖证书复印件和汇总表纸质材料一份以及电子版。
3.学院联系人以学院为单位统一将以上相关表格交到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相关表格电子版发送至sjk@hqu.edu.cn。厦门校区学院可通过A602转。
上述项目改为每年申请一次,当年3月申报,次月评审。具体事项以当年文件为准。
以下表格点击下载
附件:1.附件1: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书.doc
2.附件2:各学院申报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汇总表.xls
3.附件5:各学院申请奖励学生学科竞赛获励项目汇总表.doc
教 务 处
2014年3月10日